赵勇是河北唐山“教科书式老赖”事件中的受害者之子,2015年10月,当时赵勇的父亲因车祸受重伤。2017年,法院判决肇事司机黄淑芬赔偿赵家约86万元。然而,黄淑芬并未履行判决,赵勇坚持不懈地追索这笔赔偿款,并通过一系列法律途径持续维权。2019年1月,他诉请法院,要求撤销被执行人向其女儿刘某月无偿赠与大量资金的行为。
2025年2月23日,赵勇通过个人社交账户发布消息称,收到唐山市路南区法院的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决黄淑芬撤销无偿赠与其女儿刘某月大约44万元的行为,并返还黄淑芬。2月24日,赵勇接受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采访时表示:“10年诉讼印象深刻的是,在2018年的债权人代位权析产案二审庭审中,法官认定她的大量转账行为是赠与行为。”
黄淑芬的言论引起网民关注。媒体报道截图
以前不知道什么是财产保全
上游新闻记者(以下简称:上游新闻):2015年肇事人黄淑芬因为“我是收入不低,我得还贷款”“(法院)判几年,最起码这点钱我也不用还了”等奇葩言论,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老赖”。此后的10年,您一直在打官司坚持追偿,您坚持到底的信念是什么?
赵勇:这10年里,我的心情非常复杂。最开始,主要是因为不甘心。执行案件时,我发现执行过程十分困难,尤其当时自己对法律不够了解,感觉挑战重重。与被执行人交涉时,每次都比上次更艰难,但我认为“困难”不应成为放弃的理由。虽然在这段时间经历了许多挫折和遗憾,甚至有一段时间情绪低落,暂时放下诉讼专注于其他事情,但我最早坚持走下去。因为我相信,通过法律途径,问题可以得到解决。近年来,“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不断从法律层面压缩“老赖”的空间,这让我更加坚信中国法治在进步,让我更有信心继续维权。
上游新闻:在您发布的网帖下,不少网友发评论为您点赞,说您用10年的时间写就了“教科书式维权”。对网友的评论您自己怎么看?
赵勇:我觉得有点过誉。如果说唐山市路南区法院的这一审判决可以被称为“教科书式维权”,那倒是可以理解。早期的案件情况不如现在那么清晰,我当时非常慌乱,甚至犯了很多法律常识上的错误。经过多次挫折和失败,我才逐渐积累了经验,最终得到今天这个结果。以本案为例,最终的胜诉得益于我及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但在一开始,我甚至不知道什么是财产保全。正是因为之前的失败经历,我才深刻认识到财产保全的重要性,并在起诉时及时申请了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
上游新闻:10年维权路,您在诉讼阶段中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
赵勇: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2018年8月开始的债权人代位权析产案。当时一审我败诉了,但在二审庭审阶段,法官在质证环节对黄淑芬的大量转账行为进行了追问,黄淑芬当庭确认了这些转账的情况。法官要认定这些大量转账的性质,黄淑芬回答是赠与。我的律师当时追问:“你说这些转账是赠与行为,那么请法院明确哪些是赠与行为。”最终,这些庭审中的问答笔录,成为了本案最终胜诉的关键证据。尽管这些信息在庭审笔录中只有短短几行,但这却是胜诉的决定性因素。因为确认了是赠与行为,我们才能在2019年起诉,申请撤销这些赠与行为。
2017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案判决书载明,黄淑芬应赔偿约86万元。网络图
如果收到赔款会偿还房贷
上游新闻:本案一审判决之后,您在帖子里说“和律师商量了不打算上诉”,这句话怎么理解?你觉得黄淑芬会上诉吗?
赵勇:本案中我及时向法院申请了对方财产的保全,这样执行就有了明确的目标。此外,这些年来的诉讼过程已经消耗了我大量的精力,因此我希望尽快进入执行阶段。不过,也不排除对方可能会选择上诉。
上游新闻:在2017年6月,唐山市丰润区法院一审判决黄淑芬需要赔偿86万元。本案唐山市路南区法院一审判决黄淑芬赔偿44万元。对这笔赔偿款有何打算?
赵勇:44万元的赔偿款会从之前判决的86万元中扣除,因此,黄淑芬仍需支付剩余的42万元赔偿款。如果最终顺利收到这笔44万元赔偿款,我计划用这笔钱来偿还房贷,以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上游新闻:在这10年的维权路上,您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回望维权路,您有啥感想?
赵勇: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和法律意识。法律意识不仅帮助我们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能让我们了解法治社会的运行规则,这是非常必要的。对我个人来说,最初我并没有法律常识,但经过多年的诉讼过程,我积累了相关的经验和知识,这对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我的个人主页上,我分享了很多自己的经验,尤其是我曾经遇到过的困境和挫折,希望能够帮助别人避免走我曾经走过的弯路。
2024年12月唐山市路南区法院一审判决撤销黄淑芬无偿赠与女儿刘某月大约44万元的行为。受访者供图
新闻背景》
唐山“教科书式老赖”事件
2015年10月6日,刚拿驾照两个月的黄淑芬开着女儿的小轿车出行,在唐山市唐丰路撞倒了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的赵某斌,当场造成62岁的赵某斌颅脑损伤。唐山市交警其后认定:黄淑芬负主责,赵某斌负次责。
2017年6月8日,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就赵某斌车祸一案作出判决,认定肇事司机黄淑芬承担70%赔偿责任,赵某斌承担30%,判决黄淑芬赔偿赵某斌一共93万余元,除去黄淑芬已给付的赔偿款,她仍需赔偿约86万元。黄淑芬没有上诉,但也没有按期履行赔偿。赵勇将黄淑芬“我是收入不低,我得还贷款”“(法院)判几年,最起码这点钱我也不用还了”等言论发布到社交平台上,网友称黄淑芬是“教科书式老赖”。2017年8月19日,赵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12月1日,赵勇的父亲去世。当天,唐山市中院发布了案件执行进展消息,称经调查,未发现黄淑芬名下有房产、车辆登记信息和存款。鉴于黄淑芬未按要求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黄淑芬于2017年12月9日被唐山警方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经唐山市丰润区检察院批准,黄淑芬被执行逮捕。此后,黄淑芬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18年,赵勇向唐山市路南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请求法院判定黄淑芬拥有其女儿名下房产70%的所有权。案件一审败诉,随后二审维持了原判。在庭审现场,黄淑芬将2016年1月至2017年向女儿转款的性质定性为赠与。赵勇的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这些赠与发生在事故发生和法院判决之后,我们认为有规避法院执行和转移财产的嫌疑。”
2019年1月9日,赵勇向唐山市路南区法院递交诉状。2022年7月22日,案件正式开庭审理,赵勇方主张黄淑芬应撤销给女儿的约62万元赠与转款。
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