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灌阳法院文市法庭接到申请人电话,称在桂林市市某公司停车场发现被执行货车,在与申请人简单沟通后,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前往桂林被执行车辆出现地。

案件情况

该案系一起合同纠纷案,文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法院生效文书,原告遂向灌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午十点钟,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到达被执行车辆所在地,但执行车辆已经转移申请人提供的停车地点。


一波三折

执行人员没有放弃,通过现场停车场的人员走访,及最近该车辆的运行情况确认该车辆已行至恭城县某公司运载货物,执行人迅速从桂林赶往恭城县寻找被执行车辆。

找到了被执行车辆,到达现场后映入执行干警眼前的是一台满载货物的重型货车,考虑到对货主的影响,执行干警随即决定将该车上货物转移到货主的料场中,由其他的货车司机运输。因大货车属于非常规车辆,需要特种驾驶证,但在场的执行干警均无准驾资格证。执行干警只好多方联系拖车,最终将车辆拖回指定停车场。


成功扣押

此次扣车行动不仅彰显了灌阳法院依法执行的信心与决心,也为帮助申请人兑现胜诉权益迈出了关键一步。下一步,灌阳法院将继续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努力化解执行中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灌阳法院

图文:王冬姣

审核:谢良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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