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2 月 24 日,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发布《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涉案的金额:14,142.10 万元(欠付款项 13,557.52 万元、资金占用损失 584.58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61%。
(一)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先进数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金山云(庆阳)数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二) 案件事实、有关纠纷的起因
原告与被告一共同签订了《采购框架合同》,合同对订货、交货、价格及付款、违约责任、管辖法院等进行约定。被告一基于该合同以采购订单向原告订货,采购订单确认后,原告如约履行,按时将全部货物送达被告一指定地点,被告一均已确认收货,但是截止起诉之日被告一并未按照合同和采购订单约定全额支付货款。
(三) 诉讼请求内容、理由
被告二作为被告一的唯一股东,在被告一财产未独立于其股东被告二财产的情况下,被告二应当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请求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向原告支付欠付合同款共计 135,575,200 元,共同向原告赔偿资金占用损失(以各笔合同货款为基数,以 1.5 倍 LPR 标准计算,暂计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5,845,787.86 元,本案案件受理费用、保全费用、保函费用等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