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酒杯,放下车钥匙”
这个简单的动作
大家都应该懂得
但还是有一些人心存侥幸
酒后开车上路
请记住,春运期间
河源公安交警持续严查酒驾“不打烊”
酒后驾驶危险重重
河源公安交警昼夜严查、再三提醒
却还是有不少司机侥幸酒后开车
被交警查获……
二次酒驾
2月2日晚,连平交警在县城设卡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的赖某,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81mg/100ml,赖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后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赖某曾于2021年7月1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此次查获属于“二次酒驾”。
无独有偶,在连平县城东门桥路段执勤点,江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3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江某曾于2024年3月2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连平交警查获,此次查获同样属于“二次酒驾”。
醉驾驾驶
2月3日下午,源城交警东埔中队在新港路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查获一名男子涉嫌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0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证酒后驾驶
2月2日晚,一男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经环城东路交东街路段被连平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0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男子还涉嫌无证驾驶。
酒后驾驶
2月3日下午,源城交警东埔中队在西一路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一名男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为什么不能酒驾醉驾?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错误的认知
侥幸的心理
许多“醉猫”就是这么落网的
接下来就是法律的惩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不得醉酒驾驶。
河源公安交警提醒
天气寒冷,聚会增多
聚餐时小酌两杯暖心暖身也无可厚非
但请广大驾驶人牢固树立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意识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拒绝酒驾醉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