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
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下面整理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请广大驾乘人员
引以为戒!
2月6日,万载交警大队在开展酒醉驾交叉检查行动,查获小型轿车驾驶人高某涉嫌醉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49mg/100ml。
1月30日,靖安交警大队在高湖镇某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起交通事故。在处理该交通事故中发现,李某某存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14mg/100ml,遂立即带李某某抽血检验,抽血检验结果262.14mg/100ml。
2月5日,高安交警大队城南中队在某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当场查获艾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2月5日22时许,上高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在320国道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当场查获小型汽车驾驶人晏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4mg/100ml。
2月3日晚20时,丰城交警大队新城中队开展日常夜间巡逻时,在某红绿灯路口处看到一辆黄牌二轮摩托车摇摇晃晃地前行着,于是将其拦停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熊某某身上散发阵阵酒味。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66mg/100ml。
目前
警方均已依法
对以上酒醉驾人员作出处罚
饮酒一分醉 驾车万分险
饮酒后人往往无法正常控制车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骤增
一次侥幸可能让你后悔莫及
宜春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酒驾醉驾就是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不负责
请永远不要去挑战法律的底线
来 源:宜春交警
编 辑:陈方圆
审 核:占向勤
核 发:陈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