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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槽三刀,一个喜欢吐槽的布衣青年!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3月25日,湖北鄂州市民张先生和严先生,作为某案件证人,先后收到海南发来的“空白拘留证”。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上面竟然还盖有公章。

当天下午,海南方面还要求二人于3月26日至27日赶到海口接受询问。

二人对此感到困惑和不安,于是向媒体反映后,记者展开调查,海南的工作人员却声称不清楚此事。

法学专家表示,“拘留证”的送达对象应为犯罪嫌疑人,且须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发布空白拘留证不符合法律规范,有滥用职权嫌疑。

截至4月11日,该案件尚未开庭,二人也未接到出庭作证通知。

三刀认为,“空白拘留证”就像一张未刻字的令牌,虽无具体内容却暗藏威慑。

此举令人联想到古代“丹书铁券”——特权者持空白敕令可随意定罪。

不同的是,丹书铁券是皇权的象征,而今日的“空白文书”虽披着法治的外衣,实质上是一种“自由裁量游戏”。

法律文书的核心在于程序正义。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拘留证”需载明被拘留人信息、罪名、时间等要素,且须经审批后执行。

然而,这张“无字天书”既无姓名,亦无罪名,仅凭公章便试图以“身份证明”之名行“威慑”之实。

所以,“空白拘留证”的出现完全背离了正常的执法程序。

它不是偶然的失误,而是执法严肃性、规范性被弃如敝履的直观体现,背后反映出的是有些人对法律的无知无畏,恰似懵懂孩童摆弄“利器”,全然不知后果之严重。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倘若空白文书能够随意签发,那么法律程序便会沦为虚设,公民的权利则如风中残烛一般。

法治社会,执法部门本应是规矩的坚定捍卫者、法律的忠实执行者。

证人,本应是司法公正天平上不可或缺的砝码,其证言对于还原事实真相至关重要,正常情况下,证人也应在被尊重、被保护的环境中履行义务。

可如今,这张“空白拘留证”却如同高悬在证人头顶上的一把“利剑”,传递出一种扭曲的信号:“若不顺从,随时可能被拘留”。

很显然这与法治社会中对证人权益的保障背道而驰,这就好比一座大厦,本应是坚固的象征,可当风雨来袭,内部结构却呈现出混乱无序的状态,让人不禁对其稳定性和可靠性产生怀疑。

回顾历史,“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句出自《荀子・哀公》的名言,深刻揭示了羊群与牧羊者之间的依存关系。

同理,类似“空白拘留证”这样的事件,就像船身的破洞,每一次的出现都会让船体不断渗漏。

当积累到一定程度,小船就有可能面临倾覆的危险。

在当下社会,百姓对于法治有着强烈的期待,我们也迫切希望生活在一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公正透明的环境。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以史为鉴,正视问题,积极整改,让法治之光照耀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的法治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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