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瑞峰

清代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把唐代段成式的《酉阳杂俎》纳入“志怪”之作,倘若起作者于地下而问之,则这位毕生追求博物洽闻的“博物君子”,恐怕会大摇其头,表示反对,因他志不在神怪。倘冠其名曰“博物”,则他必会以为允当,欣然笑纳。《酉阳杂俎》当然是一部杰出的杂事类小说,同时又是一部内容包罗万象的博物之作。

段成式之后,博物之作续出,其中就有段成式后人段公路所作的《北户录》。因其对《酉阳杂俎》,“或是直接承袭,或是续有开拓”,视为《酉阳杂俎》动植物部分之续篇并无不妥,但作为一部独立有价值的著作,它并不是《酉阳杂俎》的附庸,而是一部有名的唐人博物之作。

作者段公路(生卒年不详),郡望临淄邹平,徙居河南,一说为东牟(今山东蓬莱)人,穆宗相段文昌之孙。咸通年间因事至岭南,后辗转高凉、茂名、南海等地。著作仅有《北户录》一部。


《北户录》又叫《北户杂录》,《新唐书·艺文志》说:“段公路《北户杂录》三卷。”咸通至乾符之间,段公路在广州任幕僚期间,据耳闻眼见所作,但并非有所闻见必录,其择录标准,据曾为《北户录》作序的陆希声称,系“采其民风土俗,饮食衣制,有异于中夏者,录而志之”。根据这个择录标准,段公路在《北户录》中详细记录了唐代岭南风土、民情、物产,其中又不厌其烦地介绍了通犀、孔雀媒、鹧鸪、蚊母扇、鹅毛被、橄榄子、红梅等52种物产。

陆希声曾任唐朝宰相,博学善文,他为《北户录》作序称“至于草木果蔬虫鱼羽毛之类,有瑰形诡状者,亦莫不毕载”。如果据此认为《北户录》所载这些已完备无遗,恐便非实事求是的态度。事实上,以作者或勾于公事,或囿于见闻……一定还有不少所谓“瑰形诡状者”未能记录在案。段公路于公事之余,肯留心物事,并结合文献记载,不弃琐细,详加记录,且寓教化于其中,以期有补于世,其功亦大矣,此外还能对他有更多要求吗?

《北户录》中至少记录了五种动植物:水韭、斑皮竹笋、睡莲、鹧鸪、红蟹壳,见于《酉阳杂俎》;其余虽难以做到一一对应,但仍能从中觅出《酉阳杂俎》的踪影和来历。因此,《北户录》与《酉阳杂俎》的传承关系也就显而易见。此外,《北户录》中还有九种物产,见于晋代稽含的《南方草木状》,其为桄榔炙、食目、睡菜、蕹菜、橄榄子、白杨梅、鹤子草、越王竹、指甲花。据今人学者许逸民考证,段公路并没有看过《南方草木状》,因此书于当时不显,少有知者。虽然两者证明并无渊源关系,但《南方草木状》文字简洁,向称典雅;《北户录》则文字雅洁,征引详赡,可以说各具特色。最主要的是,《北户录》后出转精,对《南方草木状》所记同种物产,作了极好的补充和完善。

明代药物学家李时珍对《北户录》中所记载的动植物很重视,其著作《本草纲目》中就不止一次加以引用,当然是偏重其药用价值方面。


如果从《北户录》所记载的52种物产当中,推选出一种岭南代表物产来,也许就是荔枝了。《北户录》卷三首条即是“无核荔枝”,曰“南方果之美者有荔枝。梧州火山者,夏初先熟而味小劣。其高潘州者最佳,五六月方熟,有无核,类鸡卵,大者其肪莹白,不减水精,性热液甘,乃奇实也。又有蜡荔枝,作青黄色,亦绝美……”这可以说是荔枝中的极品了。东坡贬官岭南,大唱“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但不知他所见并食之荔枝,可有无核荔枝没有。

《北户录》除作者记录所见所闻之外,更难能可贵的是能够旁征博引,陆希声序曰:“非徒止于所闻见而已。又能连类引证,与奇书异说相参验,真所博而且信者矣。”正因《北户录》征引丰富,很多唐以后散佚文献得于此书略见一二。清陆心源说:“唐人著述,传世不多,可藉以见古书崖略者《书钞类聚》《初学记》而外,此其一也。”据统计,《北户录》中所征引至今已佚文献达五十余种。

作为一部有名的博物之作,《北户录》对研究古代风俗民情、物产情况,以及对研究失传古籍文献都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本文作者为文史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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