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问】
原标题:带薪年休假没休完 工资该发两倍还是三倍
本期主持人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赵琛
读者来信
编辑你好!
大学毕业后,我开始工作,到今年已经是工作的第13个年头了。目前,我在北京的一家金融公司从事行政工作。去年,我断断续续地休了9天的带薪年休假,还有1天的年休假没有休。请问,我没有休完的年休假可以跨年休吗?听说没休完年休假,每天可以拿到300%的工资。那么,这300%的工资,是否包含正常工资呢?还是额外还有300%?
北京 陈女士
为您释疑
陈女士您好!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根据您的工作情况,您享受10天的带薪年休假。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不过,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并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因此,您没有休完的1天年休假,可根据工作安排等具体情况,与公司沟通跨年度安排休假的事宜。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对于“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已明确,“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因此,您应休未休的1天年休假的300%的工资报酬,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这一天,实际上是在您已有工资收入的基础上,额外支付您日工资收入的200%。
还有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安排了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关于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的计算方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最新发布的关于做好《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企业等单位按职工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事业单位按职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进行折算。职工小时工资收入按职工日工资收入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律师 俞博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