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终于将拖欠2年的54200元工资支付给我了。”日前,河南务工人员杨某给永嘉县检察院经办检察官来电表达谢意。
杨某自2016年以来一直在永嘉县某公司当洗衣技术师,工资从8000元涨到了12000元。但从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他没有收到公司一分钱。该公司被欠薪的不在少数,另外多名工人也向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案维权。
永嘉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27日,孙某为该公司实际负责人并参与公司管理。因工人欠薪后纷纷投诉,该公司于2024年4月1日被永嘉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但孙某拒绝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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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年营业额有400万元左右,好的时候有500万元左右,肯定够支付员工工资。”该公司会计谢某表示,现有证据表明,账上的钱总是被孙某以种种理由转走。
2024年7月,该公司开始破产清算。当地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联动核实,看是否还有其他员工有举报或起诉的情形,后查明另有19名员工也被欠薪。
经办检察官一方面引导这19人对各自的欠薪情况进行刑事取证,另一方面从认罪认罚、羁押必要性等方面对孙某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其配合公安机关核实被欠薪的数额并积极支付薪酬。
经查明,2023年4月起,该公司拖欠杨某、王某等24名工人工资合计达38万余元。但孙某以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4年12月17日,永嘉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孙某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期间,孙某将38万余元工资全部清偿完毕。日前,孙某被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来源 温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