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弹性退休?三部门已经定调了,既可以前弹,也可以后弹,前弹最多3年,且退休年龄不允许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后弹最多延后3年,同时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禁止延后退休,那么问题来了,国有企业的会计、出纳允许后弹退休吗?一起分享一下。



三部门定调,弹性退休落地,国有企业会计、出纳允许后弹退休吗?

近日,人社部、中组部、财政部等三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确定了弹性退休的实施细则,职工可以自愿弹性退休,提前退休,最多提前3年,且退休年龄不能低于原来女职工退休年龄50岁、55岁,或者男职工退休年龄不低于原退休年龄60岁。同时,在与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职工可以选择延迟退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3年。

比如,女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5岁后,与单位协商到58岁退休,或者在达到58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后,与单位协商到61岁退休,如果是男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3岁,可以与单位协商一致,达到66岁退休。需要提醒的是,延后退休3年是最大的延迟年限,也可以延迟1年或者2年,或者其他延迟时间,只要不超过3年即可。



需要提醒的,如果某职工与单位协商一致延迟2年退休,没有延长3年,如果该职工反悔了,不想延迟2年,而是想延迟3年,这种情况是不被允许的,也就是说,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但是如果该职工不想延迟2年退休,而是想延迟到1年的时候就退休,这种情况是允许的。当然,延迟一段时间退休,需要与单位协商一致,如果单位不同意,只是自己一头热,也无法延长退休时间。

下面介绍的本文的重点,弹性退休办法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很明显,“应当”二字就是一种强制规定,这些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被允许再向后弹性退休了,符合退休条件的,必须办理退休手续,禁止再延长退休时间。

问题来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否包括国有企业的会计、出纳等这类基层人员呢?

小编对此也是疑问重重,终于在中央纪委网站上找到了答案。请看下面的网站截图,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国有企业的会计、出纳属于基层管理人员。



不难理解,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肯定属于管理人员,国有企业的中层管理干部也一定是管理人员,国有企业的各个管理部门人员,也属于管理人员,这里就包括了会计、出纳等工作岗位的国有企业基层管理人员。



由此可见,弹性退休办法规定的国有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了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可以说,国有企业的基层管理人员范围很广,既然财务人员属于基层管理人员,那么国有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人资管理人员、车间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党务管理人员、工会管理人员等,都属于弹性退休办法中规定的国有企业单位规定的其他管理人员类,都属于禁止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延长退休时间的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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