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陈树兵:创新工作方法的调解达人

他,建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个人调解工作室,入选昆明市调解专家信息库;他,获得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云南省百佳调解员、人民调解先进个人、昆明市平安创建依法治市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是宜良县北古城镇大薛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陈树兵。2013年以来,他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000余件,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参与调解案件无一引发群众冲突和上访。

刚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陈树兵深感自己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离做好调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遇到不懂的,他主动向老调解员请教,如饥似渴地学习法律法规和调解知识。

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陈树兵补齐了知识短板,先后受邀到各乡镇(街道)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23场次,承担了全县131个调委会主任的调解技巧培训。

作为基层党员,陈树兵始终牢记党的宗旨,热爱调解工作,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心,为成功调解纠纷,工作到凌晨两三点是常有的事。“当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说感谢时,我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这是我的职责,只要你们的纠纷化解了,即使熬到天亮也值了’。”陈树兵坦言。

工作多年来,陈树兵一直把人民调解工作当作一项事业来做。他以满腔的热情投身基层群众工作中,把10余年来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和归纳总结,得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五类五法”工作法。

第一类为婚姻家庭和赡养纠纷,采用传统文化与亲情感化法化解;第二类为即将转化为治安案件或刑事犯罪的纠纷,采用法律震慑法化解;第三类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采用案例引导法化解;第四类为邻里纠纷,采用扶正祛邪法化解;第五类为房屋宅基地纠纷,采用“冷却降温+典故应用法”化解。

“群众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是基层干部的大事,群众满意就是我最大的快乐,社会安宁是我永远的追求。”陈树兵真诚地说。

记者看到,陈树兵个人调解室的墙上悬挂着一面面锦旗,或许这就是他调解的初心和底气。

本报记者 李艳

(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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