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严的国徽下,一条横幅高悬,几张桌椅整齐摆放,一场巡回审判在白马寺镇某村村委会拉开帷幕。4月10日,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法院白马寺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将司法服务送到村民“家门口”,以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理念,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写下生动注脚。



基本案情

本案原告为某村民小组,因与被告吕某就集体土地租赁问题产生争议,经村调解委员会调解未果后诉至瀍河区法院。承办法官李雅然受理案件后,深入分析案情,考虑到土地纠纷频发且本案涉及村民集体与成员间的矛盾,为切实化解纠纷、维护群众利益,决定以巡回审判形式在村内公开审理。

审判现场,承办法官引导双方有序陈述事实、举证质证。原告曾与被告签订《占地租赁协议》,租赁期限届满后,被告仍长期占用案涉土地,原告每年通过扣划被告在组内的其他地租的形式收取租赁费用,现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并补交所欠费用。被告辩称,村民小组持续扣划其地租的行为应视为对租赁关系的认可,要求续约。

庭审中,法官敏锐捕捉到双方争议核心——案涉土地涉及组内宅基地分配问题,遂以此为突破口,通过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逐步消弭分歧。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在村民小组分配宅基地时若用到案涉土地,就无条件腾退,并当场补缴全部租赁费用;原告亦即时出具收据,案件圆满化解。

巡回法庭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将法庭搬到百姓身边,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既彰显了法律的刚性权威,又传递了司法的柔性温度。下一步,瀍河区法院将持续深化“巡回审判+多元解纷”机制,延伸司法触角,创新便民举措,以法治力量助力纠纷源头治理,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多司法动能。(杨丹丹)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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