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启东法院久隆法庭审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让年近古稀的王大娘、李大爷老有所依,为亲情裂痕架起修复桥梁。


古稀老人赡养遇难题,抽丝剥茧寻根源


年近七旬的王大娘、李大爷育有三子女,因年事已高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本是需要家人周全照顾之时,儿女们却因赡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几经商量无果,无奈之下,王大娘、李大爷将三个子女诉至启东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毛才华及时和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联系,询问老人的身体状况及几个子女的家庭情况。为缓和双方矛盾,毛才华化身“倾听者”与“传声筒”,通过与老人的子女们分别谈话,详细了解他们各自的想法、困难,抽丝剥茧找出矛盾纠纷的根源,耐心地释法明理,为案件后续调解打下基础。

考虑到老百姓对养老问题关注度高,该案具有典型教育意义,毛才华决定在当事人所在辖区的融和法庭开展巡回审理,并邀请辖区法律明白人及部分村干部代表参与调解。

找准矛盾“突破口”,“面对面”交流促解纷



庭审中,毛才华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立足案件事实,围绕双方矛盾争议焦点,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同时,毛才华与合作镇的法律明白人、村干部积极配合,从亲情伦理、道德规范等多个角度出发,通过回顾家庭往事,对子女们进行耐心劝解,引导他们换位思考老人的处境,帮助二老和子女们慢慢打开了心结。最终,双方态度均有所缓和,有了初步调解意向。


巡回审理结束后,毛才华向旁听人员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并现场解答了大家提出的法律问题,引导大家树立尊老敬老意识,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法官寄语: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是每个家庭成员不可推卸的责任,赡养人应当对老人进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文字:久隆法庭 尹泽

▌责编:政治部

▌审核:陈南松

▌终审: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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