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实施以来,对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支付责任不够具体、保障措施有待加强等问题。本次新修订的《条例》,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通过深入研究国际法律实践,结合中国市场的独特需求,形成了更加精准、更具中国特色的法律解决方案,从而有助于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借鉴国际经验,规范经营主体间款项支付行为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由于大型企业占据市场优势地位,中小企业对这些主体的依存度较高,若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机制,中小企业将持续面临权益保护的系统性挑战。国际实践已经证明,通过法律制度构建经营主体间的均衡机制,是维护经济生态健康和市场秩序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发达经济体陆续构建了针对性的法律框架,从制度层面规范企业间的资金支付行为。这些法案的核心旨在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款,约束大型企业的市场行为,防范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本次《条例》修订以开放和审慎的国际视野,吸收了先进经验。通过对相关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深入比较研究,在付款时限、监督管理、信用约束等重要领域,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法律保护体系。比如,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大型企业应当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情况,纳入企业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体系;对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费安排和大型企业财政资金、项目审批等将采取限制性措施。这不仅体现了对国际实践的借鉴,更彰显了以法治手段保护中小企业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现代经济治理智慧。

二、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为有效防止中小企业账款拖欠中出现“边清边欠”“清了又欠”的现象,本次《条例》修订以解决存量、遏制增量为导向,强化源头治理,明确解决拖欠的机制和原则,系统性地治理拖欠问题。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责任,细化了部门间的职责分工,通过立法形式压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具体而言,新修订的《条例》强调了中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与协同配合,要求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为加大对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清理力度,新修订的《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实施监督检查、函询约谈、督办通报、投诉处理等措施。这些措施为预防和治理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了对拖欠行为的有效监管,为加强拖欠企业账款疏堵结合、长效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将有助于推动市场秩序规范化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三、发挥行业协会引导作用,防范企业账款拖欠风险

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重要桥梁,能够及时有效地关注企业在账款拖欠方面面临的挑战,并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从而降低治理风险和管理成本,促进营商环境的优化。新修订的《条例》提出坚持支付主体负责、行业规范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的原则,明确要求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引导本行业的大型企业履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义务,防止其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进行拖欠。同时,行业协会商会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权益保护和纠纷处理等服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此次《条例》修订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的规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形成政府监管、协会自治、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机制。

综上所述,《条例》的修订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为根本,突出问题导向,借鉴国际经验,细化相关规定,是健全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及机制的重大举措,对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赵文智 作者系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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