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法治》2025年03期

原标题

强化监督,守护公平正义

文/本刊记者 张万金

2024年,我省检察机关紧扣主责主业,在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诉讼等多领域持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办理各类案件19.7万件,特别是协同推进“府检联动”,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为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贡献检察力量。

紧扣民生福祉

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实事

吴某某曾是某大学工作人员,曾将4种中药及盐酸二甲双胍、格列本脲两种西药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制成降糖药丸,命名为“胰复康”,并通过四处开设讲座宣传纯中药治疗糖尿病的方式进行销售。2018年2月,吴某某病故,其情人李某某伙同孙某某,其侄女吴某甲伙同吴某乙等人分别利用吴某某遗留的配方继续生产、销售,累计销售金额达500余万元。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于2024年8月13日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对李某某等人判处11年有期徒刑至拘役不等刑罚,并处罚金、赔偿金1800余万元。

合肥市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某贸易有限公司在招聘时,违规提出“限男性”等要求,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权。合肥市检察机关据此立案调查。经查,该区多家用人单位在招聘中存在同样的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向该区人社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查处招聘中侵犯妇女平等就业权的行为,建议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充分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权利。检察建议发出后,该区人社局积极履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逐一核查相关用人单位在招聘、任职、职称评定等工作中是否存在性别歧视行为,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实现常态化监管。

过去的一年,我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需求,全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29件涉民生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4个项目入选2024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省级项目。

在维护民生福祉方面,我省检察机关多方位发力,硕果累累。努力保障群众身边的安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部署开展“检护质量安全”专项行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1132人。扎实推进“断卡”“断流”“拔钉”等专项行动,起诉电信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5824人,同比上升29.4%,切实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努力守护特定人群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惩防犯罪和综合保护并重,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210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125人,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3.2万人次,对32人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开展追责。倾心守护“半边天”“夕阳红”,协同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起诉侵害妇女、老年人权益犯罪3544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7件,同比分别上升41.9%、169%。努力办好重点领域案件。紧盯劳动权益保护、社保资金安全以及“三农”发展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检察蓝”助力根治欠薪、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专项行动,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3585件,起诉涉医保诈骗39人,督促修复被破坏、污染的高标准农田1.8万亩。

紧扣主责主业

持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六安市检察机关发现某税务局连续三年发布的欠税公告中,某房地产企业欠税金额逐年增加。2023年3月,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后向该税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国家税款及时征缴到位。当年3月15日,该税务局书面回复称已制定整改计划,整改期内已收缴该企业100万元税款,并争取2023年12月收缴全部税款,否则将提请法院强制执行。2024年4月,检察机关跟进监督发现,税务局未按照回复计划将税款征缴到位,也未进一步采取执行措施,同时该企业欠税期间作为被执行人被法院执行1400余万元。2024年6月,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提起诉讼后,该税务局督促该企业缴纳税款401.59万元,强制扣划税款78.79万元,拖欠税款全部得以追缴。

过去的一年,我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检察职能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持续加大监督办案力度。共办理各类案件19.7万件,其中办理刑事检察案件13.2万件、民事检察案件1.2万件、行政检察案件1.1万件、公益诉讼案件0.7万件,33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和典型案例。


2024年12月17日,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对辖区内铜山寺千年古银杏树保护开展公益诉讼回访。(余行 摄)

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持续完善与侦查机关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立案1364件、监督撤案5070件,监督立案、撤案数稳中有升。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监督意见20856件,同比上升7%,其中纠正漏捕漏诉3222人。切实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和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486件,采纳率80%,办案规模总体稳定。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75件,与省法院会商明确对拟不采纳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纳入审委会讨论事项,再审改变率91%,办案质效持续向好。办理各类行政生效裁判案件864件,同比上升44%,提出行政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再审结果改变率连续两年为100%。提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001件,采纳率均在97%以上。切实加强执行活动监督。建立健全“派驻+巡回+科技”工作机制,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检察意见9420件,采纳率99.7%。加强对民事、行政执行实施行为、执行审查行为、执行制裁措施的全程监督,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405件,采纳率95.4%。

紧扣发展要务

持续丰富服务保障举措

李某某、刘某某两人系夫妻关系,因偶然发现购买的面条中有铁丝,向商家投诉获赔1000元,遂合意通过伪造食品安全问题向商家索赔。随后,两人陆续从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购买零食,通过在包装袋内放置虫子、塑料、头发等异物的方式,向商家申请索赔。如商家不同意赔偿,两人便以网上曝光或投诉予以要挟。为逃避打击,刘某某找其妹妹帮忙收取快递、接收赔偿款。三人以此种方式,先后向17家电商企业敲诈勒索206次,涉案金额共计17余万元。李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系全国首例涉电商企业网络敲诈勒索案。芜湖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梳理电子证据,准确认定案件性质,同时促使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最大程度挽回企业损失。考虑到辖区内电商零食企业较多,检察机关针对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打击职业索赔、规范执法等方面存在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通过整合数据资源,构建虚假维权型法律监督模型,快速识别、打击职业索赔人,有效维护了网络营商环境。

过去的一年,我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检察机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要求,紧扣“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对照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部署,持续跟进检察服务。

全省检察机关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起诉涉企内部职务犯罪385人,清理涉企“挂案”170件,监督纠正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134件,保障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着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开展“检护知产”专项行动,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34人,开展知识产权综合履职133件,6件案例入选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典型案例、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第8475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核丨吴贻伙

来源丨江淮法治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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