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时节,万物生发

近日,巴中市检察机关联合四川省消委会在巴中市恩阳区双胜镇东山村举行化肥捐赠活动,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支付的惩罚性赔偿金转化为优质化肥,为市域范围内4个村的农户送去春耕“及时雨”。

此次活动源于去年3月巴中市检察院支持四川省消委会对不合格化肥生产商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经开庭审理,双方达成“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调解协议。协议生效后,巴中市检察院与四川省、巴中市消委会分三批次向公开征集符合退赔资格的216名受害农户发放退赔金43325元。余下资金,巴中市检察院与四川省消委会探索以农资实物的方式捐赠给受害集中区域的农村消费者。



活动前夕,检察干警与消委会工作人员深入农户了解春耕农资需求,协调商家备货配送,最终保障1877包“爱心肥”如期发放到农户手中。

此次活动是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具体实践,让每一分赔偿金都化作护农、惠农的力量,真正让农民消费者对公平正义和公益诉讼可感可触。


近年来,巴中市检察机关围绕耕地保护、农资安全等领域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起诉讼以及部署开展农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不仅让违法者付出了高昂的经济代价,有力震慑了生产销售伪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也进一步规范了农资行业市场秩序,服务保障粮食安全,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贡献了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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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李昆明 审核|邹鑫

巴中检察新媒体工作室

(2025年第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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