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卖课
说好的“一对一”教学变成录播视频
婚礼结束后
婚庆公司竟把影像资料弄丢
牛奶店说关就关
卡里的钱还没用完
这些消费“陷阱”
你遇到过吗?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遂宁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联合发布
2024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这份“避坑指南”
你一定要看!
01.
直播卖课藏陷阱 付款下单要谨慎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16日,安居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成都消费者郭女士的投诉,遂宁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她在刷抖音时无意中进入该商家的带货课程直播间,购买了980元的课程。郭女士付费后,商家并未按照承诺提供一对一课程,而是让郭女士通过录播视频自行学习。郭女士遂要求商家解除合同并退款,但未能成功。
处理过程及结果
安居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该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发现该公司并没有产生实地经营活动,只是曾经在安居区进行了注册登记,并于2024年1月19日注销。通过拨打电话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后,其表示,经营活动一直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工作人员将郭女士的诉求进行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相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经调解,该公司退还郭女士780元。
02.
多收水费引纠纷 市场监管介入助维权
案情简介
2024年11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接到消费者贺先生投诉,他与工友共12人租用某乡镇自建住宅性质民房,7月起入住,但遂宁市某自来水有限公司收取水费时,不按居民用水收费标准2.10元/立方米收取,而是按非居民用水收费标准3.00元/立方米收费。贺先生要求该自来水公司按居民用水收费标准收费,并退还多收费用。
处理过程及结果
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接到投诉后,经调查了解,贺先生及工友用水是用于煮饭、洗衣等生活事项,并未将水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自来水公司按居民用水收费标准对已产生水费重新核算,并退还贺先生及工友多收费用250元,并且今后均按居民用水收费标准收费。
03.
反向抹零多收费 市场监管把权维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21日,射洪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任女士投诉,她于6月16日在射洪市城区某餐馆内就餐,实际消费金额为517.8元,而餐馆经营者却收取518元,多收了0.20元,存在“反向抹零”多收费用行为。
处理过程及结果
射洪市市场监管局经核查,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执法人员要求商家立即整改,按照实际价格以最小货币单位收取,而不应在实际消费范围外以四舍五入方式收取。
04.
美睫效果存差异 市场监管维权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17日,船山区消费者刘女士投诉反映,她通过某平台了解到船山区某美甲店可以使用仪器或手工进行美睫服务,于是支付了1380元接受美睫服务,结果做出的美睫效果与该店的宣传图片存在差异。消费者找到经营者要求退款,经营者置之不理。该消费者向船山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处理过程及结果
船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二)项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调解,商家最终退回消费者支付的美睫款1380元。
05.
婚庆影像资料遗失 消委介入协调赔偿
案情简介
2024年2月6日,消费者张女士因儿子结婚花1.2万元预定了蓬溪县赤城镇下河街某婚庆公司相关服务,婚礼结束后,婚庆公司却将婚礼影像资料遗失。张女士表示,当时的场景具有不可再现和不可复制性,要求婚庆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赔偿1.2万元。婚庆公司则表示,婚礼摄像只是整套服务的一部分,只同意赔付1000元。双方各执一词,张女士向蓬溪县消委会进行投诉,要求帮助协调解决退款事宜。
处理过程及结果
2024年3月5日,蓬溪县消委会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婚庆公司表示,1.2万元包括主持、婚车、化妆、摄像、鲜花、场地等费用,在其他服务都已提供完毕的情况下,不同意消费者全额赔偿诉求。婚庆公司承认消费者婚礼影像资料遗失是事实。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婚庆公司补偿张女士4500元。张女士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06.
净水器“净”出烦恼 跨地合作破困局
案情简介
2024年7月至9月,安居区消委会收到消费者投诉、举报:辖区某电器经营部把老年人聚集到一起,宣传售价2480元的净水器,宣传过程中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涉嫌虚假宣传。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安居区消委会联合安居区市场监管局展开调查。执法人员现场对净水器产品的进货发票、检验报告、发货厂家等资质进行查看,未发现异常,未发现有老年人聚集情况。8月至9月,安居区消委会陆续收到12起消费者投诉、举报该电器经营部可能存在欺骗老年消费者行为。随后,安居区消委会联合安居区市场监管局启动“诉转案”机制,向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发出协助调查函,最终确认商家冒用广东海园电器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安居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经营部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44万元罚款的决定。
07.
网上订房容易退房难 消委出面帮忙解纠纷
案情简介
2024年7月22日,消费者李女士花342.88元在携程上订购了大英县某酒店的景区门票和住宿。李女士到达酒店办理入住后便放下行李外出用餐,再次返回房间后,她认为房间里的设施设备很差,跟网上下单时了解到的情况有差距,要求商家退费。商家表示,消费者办理入住已经一个小时,不能办理退房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大英县消委会工作人员即刻前往该酒店了解情况。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调解,酒店同意退还消费者100元,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08.
买到霉变面包 消费者获赔千元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4日,消费者刘女士在遂宁市城区某超市购买了一袋标价7元的面包,食用几片后发现该面包表面有蓝色小斑点,可能是霉变,认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要求经营者退货并赔偿。经营者解释称,包装时可能把剩下的面包混装了,不存在其他产品质量问题,不予退货。双方出现争执,交涉无果。消费者向遂宁市消委会进行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遂宁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联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经对同批次食品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存在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本案中,食品经营者没有尽到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义务,是一种“明知”的不作为过错。经调解,经营者赔偿消费者1000元。
09.
医疗纠纷久调未解 消委介入助维权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20日,大英县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张女士投诉反映,4月,她到大英县某口腔诊所咨询树脂补牙,诊所让其做烤瓷牙,消费者支付了5000元预付款。4月28日,消费者到店试戴牙冠,发现和当初说的1280元一颗的普通氧化锆全锆冠不一样。5月中旬,因消费者磨牙后牙齿遇冷遇热都敏感酸痛,到华西口腔进行治疗,花费3万多元。消费者投诉到大英县消委会,请求帮忙协调退还5000元并给予经济补偿3万元。
处理过程及结果
大英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消费者投诉情况基本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条规定,大英县消委会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口腔诊所退还消费者5000元并给予经济补偿5000元,合计1万元。
10.
牛奶店关闭 预付款纠纷得解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20日至9月11日,大英县消委会接到15名消费者投诉,他们在大英县某牛奶工厂店充值了200-500元不等的会员卡,卡里还有钱未使用该店却关门了,无法联系到商家,导致剩下的钱无法拿回。15名消费者投诉到大英县消委会,请其帮忙联系商家并协调退还会员卡剩余的金额。
处理过程及结果
大英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核实情况。经查,该牛奶工厂店因经营不善关闭,消费者投诉情况基本属实。9月2日,大英县消委会要求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要诚实守信经营,涉及门店未清退会费要及时办理退款手续。经调解,经营者承诺对15名消费者进行合计1600元的退款,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希望大家通过以上案例
了解相关消费问题
避开类似陷阱
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来源:全媒体记者 杨柳
编辑:张霁雯
责编:赵 鑫
编审:詹良华
终审:王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