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在近些年已不是新鲜事
但有人快乐有人忧
安装电梯方便了高层住户
低层住户的影响也不能忽视
最近在我们19楼app上
就有网友为此非常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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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APP用户@青梅竹马的**
起因是2024年8月9日小区楼道里贴了一个长寿社区发布的《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公示》要求在遂安路x号x单元加装电梯。
我作为业主在公示期内向社区提交了书面反对意见,社区工作人员在8月23日组织了调解会,街道工作人员在10月8日组织调解会。虽然我们在会上明确提出了反对意见,但是会上参会人员无视我们1楼住户的合法合理诉求,社区工作人员明显偏向加梯一方,想把这个加梯强行推动。
2025年2月14日,长寿社区在没有和我们反对方业主有过任何沟通的情况下,直接在小区楼道内张贴了同意电梯施工公告。
在此我想问问长寿社区的负责人,楼上的人是人,1楼的业主就不是人了是吗?
恳请19楼帮帮团协助我们沟通调解此事,万分感谢。
评论区里网友们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支持楼主维权的:
有认为不能把加装电梯想得太简单。
也有网友认为应该少数服从多数。
还有网友用自己家的情况现身说法。
帮帮团联系上楼主:
楼主表示,目前事情暂未解决,“高层的业主想装电梯,我们作为一楼的业主提出了反对,在公示期间也提交了书面反对。在24年的8月和10月,我们接受了社区和街道的调解,但是调解没有协商一致,我们还是持反对意见。”
楼主称,今年2月张贴了拱墅区住建局的联合审查意见,还另外张贴了加梯公司的施工通知公告。楼主表示,目前的态度分为两个方面,第一,对于加梯的沟通和协调持开放意见,即愿意沟通;第二,调解完成之前要停止施工。
帮帮团联系上长寿社区: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施工暂未开始,将于近日再次组织调解会。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表示,电梯加装项目通过了住建联审,如果反对的话需要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进行合理申诉。
曾有媒体报道过杭州类似情况
一楼:坚决反对,不要补偿
同样是加装电梯,媒体曾报道过西湖区西溪街道类似的情况。早在2018年,求智社区下宁巷的一幢住户就启动了单元加装电梯工作,当时单元加装电梯的会议是在求智社区开的,除了一楼一户业主没到场,现场参会业主全体同意加装电梯,没参会的一楼业主之后提出了反对意见,一票否决让单元加装电梯由此搁浅。
2023年4月,想装电梯的业主重启了单元加装电梯申请,6层12户,9户同意加装电梯,一楼两户及二楼一户反对,符合2021年出台的杭州加装电梯新政,同意数达到了单元住户数的四分之三。签票完成后,单元加装电梯进入公示期,后因有业主提出反对意见,求智社区先后召开了两次协调会,据说把情况上报了西溪街道。
协调会上,一楼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说,“我肯定是坚决反对,你们有多种办法解决电梯房的问题,单元加装电梯并非唯一途径,单元加装电梯第一次表态我是同意的,考虑楼顶老人上下楼不方便,后来了解到他们是有电梯房的,其他业主也有,电梯并不是必需品,小区房子很好卖,我住这里是因为孩子上学,不上学了不在这里住,自己也背负了很多房贷,加装电梯对一楼的采光、噪音、安全都有影响。”社区安主任说,楼上业主也想协商对低层进行补偿,但一楼业主不要补偿。二楼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表示,现在安装电梯的方案,电梯井与楼道太近了,电梯井竖起来,二楼楼道永远都是黑的,一楼单元门打开搬东西腾挪空间很窄,安装电梯后一楼二楼销售的时间成本会非常大。
加装电梯遭一楼住户阻拦
法院会怎么判?
西宁某老旧小区,居住在这里的多名业主家中有老人行动不便,希望通过加装电梯改善出行。该小区一栋楼某单元共有14户业主,在征求业主意愿的过程中该14户业主均表示同意加装电梯。但在施工过程中,一楼的1户业主却突然反悔,其表示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签字并非本人所签,不同意加装电梯,且以加装电梯对其隐私、安全等均有影响为由,多次向政府相关部门打电话投诉,阻挠电梯施工。社区工作人员多次组织沟通、调解均未果。为此,该单元其他住户将该户业主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对该单元电梯安装施工的阻碍和妨碍,配合加装电梯合同继续履行。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本案系相邻权纠纷。加装电梯的行为,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事项,即使该户业主认为签字非本人所签,参与表决时同意加装电梯的户数也已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应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且有关行政机关亦批复同意案涉小区加建电梯计划,故其余业主要求被告停止对电梯安装施工的阻挠和妨碍的诉讼请求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该案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你也有类似的经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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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my19lou)综合自19楼论坛、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宁晚报、都市快报
编辑:宛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