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社交媒体的广泛普及,网络空间已成为信息传播、商业推广和社会互动的重要平台。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组织、操纵“网络水军”实施“流量造假”等行为,严重破坏了网络生态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案例回顾
2019年9月至2022年5月间,杨某利用其注册的多个公司研发的平台,招募数量庞大的兼职人员充当“网络水军”,并通过组织、操纵“网络水军”“养号”等方式,开展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等业务。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杨某等人实施包括对客户指定的影视作品、网络视频、游戏作品、商品的宣发等正面点赞、转发、评论,按客户要求在相关网络平台发布关于特定作品、商品的具体内容等提升热度的业务,以及通过在信息发布平台进行投诉举报等方式删帖以降低针对特定作品、商品的负面信息热度的业务。
经调查,杨某等共“养号”1294个,完成“转评赞”“直发”任务24万余条,任务金额合计896万余元;完成“投诉举报”任务1200余条,任务金额合计19万余元。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杨某等人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删除虚假信息并注销相关网络账号、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等责任。杭州互联网法院于2024年7月4日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据统计,今年以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整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共侦破案件900余起,抓获嫌疑人5000余名。
操纵“网络水军”行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组织、操纵“网络水军”实施“流量造假”等行为,从法律性质上看,属于违法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网络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还严重破坏了网络生态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具体而言,这些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广告行为以及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等。
对于组织、操纵“网络水军”实施“流量造假”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具体而言,可能涉及以下法律责任:一是刑事责任。如构成非法经营罪等刑事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民事责任。如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案例中,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杨某鹏等人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删除虚假信息并注销相关网络账号、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等责任;三是行政责任。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的规定,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组织、操纵“网络水军”实施“流量造假”等行为严重破坏了网络生态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有效遏制此类行为的发生和蔓延,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强法律监管、完善法律法规、提升技术手段、加强宣传教育、建立举报机制以及深化打击与综合治理等多方面的措施,我们可以共同构建一个健康、有序、安全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