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权威,不仅在于公正的裁判,更在于有力的执行。近日,靖江法院在执行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通过理性引导,让法律的“白纸黑字”化作劳动者手中的“真金白银”,以执行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花某与某汽车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为劳动争议一案,经靖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需支付花某2024年5月工资差额及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合计1.6万余元。后该公司向泰州中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泰州中院经过审理驳回该公司的申请。然而,该公司却无视法律权威,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花某向靖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望借助法律的力量讨回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
该案涉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靖江法院执行局收案后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行动。执行人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某某,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朱某某态度强硬,坚称已为花某及时办理并足额缴纳社保,就等同于与花某签订了劳动合同,故而不应支付二倍工资差额。面对朱某某消极对抗执行的态度,执行人员果断采取进一步措施,亲赴该公司住所地找到朱某某。
“现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如果你仍然拒不履行义务,拖延执行,我们将依法对你公司采取强制措施。”执行人员严肃告知朱某某,并进一步向他释明:“一旦公司被采取强制措施,比如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将受到严重影响,商业信誉也会遭受损害,带来的后果远比这1.6万元更严重。”
执行人员的一番释法析理,刚柔并济,既明确了法律底线,又为朱某某分析了利弊。在法律的威严和执行人员的耐心劝说下,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朱某某,思虑再三,最终决定从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表示不再抗拒执行,并一次性支付了所有工资款,花某的合法权益得以顺利兑现。
在执行过程中,靖江法院践行“如我在执”理念,采取“强制力 + 说服教育”双轮驱动的工作模式,一方面彰显法律的强制力,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另一方面注重说服教育,通过耐心释法析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不仅让生效裁判所确定的“纸面权利”切实转化为当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以法治力量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