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管局消息,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范农村地区可能出现的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结合泸州实际情况,新的《泸州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将于2025年2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其中,“不得使用野生菌、发青发芽土豆、新鲜生黄花、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这一新规定引发热议。



图源:泸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新的管理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有着坚实的法律基础。适用于泸州市行政区域内,单次聚餐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泸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乡厨在泸州市内承办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

在管理规范中,规定了区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区县卫生健康部门、银保监部门、村(居)委员会相关职责,还对集体聚餐加工场所、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食品安全。如不得使用野生菌、发青发芽土豆、新鲜生黄花、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不得提供无合法来源的散装白酒,不得食用长江禁鱼。

管理规范明确了举办者、承办者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鼓励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倡导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用餐,鼓励举办者按实际需要采购食品,承办者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做到物尽其用,避免浪费食材。

此外,管理规范还对出现农村集体聚餐突发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流程,包括立即处置、送医就诊、报告相关部门、保护现场等。同时,各级政府、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应积极参与事故救治和调查处理。明确对未经备案的从业加工服务者,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明确对不按规定办理申报备案、不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也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据了解,相关规定并非首次出台

2020年8月出台并沿用至今的《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不得使用野生菌、发青发芽土豆、新鲜生黄花、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

“我们之前一直执行省上的管理办法。”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人员比较多又集中的场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泸州实际,不仅出台管理规范,也发布了校园食品安全提示,根据要求,这些高风险食品原材料,不仅在农村集体聚餐禁止使用,学校食堂亦有明确规定禁止使用。

网友吵翻了

对于这一规定,有网友质疑“吃了一辈子的四季豆,酒席为何不能用了”



也有网友支持,并现身说法“曾经中毒又拉又吐”,表示可以“规避风险”



医生:

四季豆未熟透会致中毒

严重者损伤脏器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急诊科主治医师陈红宇介绍,四季豆中毒者轻则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则可能导致脏器功能障碍

据公开报道,2022年9月,四川疾控曾发布近年来四川省引起食物中毒排名前三的植物,其排名第一的植物正是豆类。据介绍,四季豆中毒事件易发生在一些集体食堂及餐饮单位,主要原因是集体食堂菜肴一般是用大锅制作,受热不均

泸州市餐饮协会会长王晓林表示,“在一些大型聚会或者宴会的时候,我们也不提倡使用四季豆等豆类食品原材料。”王晓林解释,有的餐厅为追求烹饪后的四季豆颜色青翠好看,吃起来脆口,有可能在烹饪过程中时间短没熟透。这样也易导致四季豆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综合自泸州新闻网、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央广网

■编辑:越玥、张阿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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