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王夫之,字而农,号姜斋,晚年隐居石船山,故后人称之为“船山先生”,湖南衡阳人,明遗民。“武夷先生”王朝聘之子。中国明清之际思想家、学者、诗人、词人,“四大启蒙思想家”之一。
王夫之是中国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其哲学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本体论。王夫之认为天地万物的生成皆由本体生化,由本体之生生而日新。王夫之哲学体现了宇宙论、本体论与人生论三论观的统一,特别是以本体论为人生论的价值来源和终极根据,此学说对当下社会意识形态和人性的向善具有积极意义。其著有《周易外传》《张子正蒙注》《尚书引义》《读四书大全说》《老子衍》《庄子通》等。
人物生平:
王夫之出身于书香门第,其父王朝聘、叔王廷聘、兄王介之、王参之皆为饱学之士。他自幼聪敏好学,博览群书,四岁便入家塾学习,七岁时便通读十三经,后又学五经经义和诗文。十四岁时,王夫之中秀才,成为当地的佼佼者。然而,他继续科举仕进的梦想在明末农民大起义的冲击下破灭。目睹明末的腐朽统治和东北满族势力的不断扩张,王夫之深感国家危机日深,与许多有识之士一样,他主张改革弊政,积极投身到拯救国家和民族的行动中。
青年时期的王夫之,积极参与反清起义。崇祯十七年(1644年),清军赶走李自成,攻占京城,王夫之听闻崇祯皇帝自缢的消息,悲愤交加,写下《悲愤诗》一百韵,并举起“反清复明”的旗帜,挺身战斗。他奔波于湖北、湖南之间,企图调停何腾蛟与堵胤锡的矛盾,未果后退回到故乡衡阳,与“匡社”成员管嗣裘等在衡阳举兵起义。永历元年(1647年),他投桂王,继续抗清斗争,但终因形势逆转而失败。
抗清失败后,王夫之被迫隐姓埋名,流亡于湖南湘西苗瑶山区。在这段艰苦的岁月里,他并未放弃对国家和民族的关怀,而是更加深入地研究历史、哲学,以期从中找到拯救国家和民族的道路。他广泛接触社会,使他的进步思想趋于成熟。在流亡期间,他写下了大量富有创造性见解的著作,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哲学、历史、文学等诸多方面。
康熙十四年(1675年),王夫之迁居石船山,筑湘西草堂隐居。在这里,他一边教书授徒以维持生计,一边潜心著述,总结明朝灭亡的历史教训,营建自己博大的学术体系。他的著作如《尚书引义》、《读四书大全说》、《春秋家说》、《春秋世论》、《续春秋左氏传博议》及记录南朝永历政权的《永历实录》等,都是在这一时期完成的。
王夫之是中国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哲学体系以本体论为核心和基础。他认为天地万物的生成皆由本体生化,由本体之生生而日新。他的哲学思想体现了宇宙论、本体论与人生论三论观的统一,特别是以本体论为人生论的价值来源和终极根据。这一学说对当下社会意识形态和人性的向善具有积极意义。
除了哲学成就外,王夫之在文学和史学方面也有卓越贡献。他的文学作品如《龙吞虎髓》等,展现了深厚的文学功底和独特的艺术风格。他的史学著作如《读通鉴论》、《宋论》等,则以其深刻的见解和独到的分析,成为后世研究历史的重要参考。
王夫之一生坚持民族气节,终身未剃发。他的思想和著作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清代嘉庆道光年间,诗人邓显鹤与王夫之的六世孙王世全合作整理王夫之的手稿,并于1839年出版。以曾国藩、左宗棠、郭嵩焘为首的湘军集团也推崇王夫之的思想,继续主持刊刻王夫之遗著。这使得王夫之的地位得到承认,成为与顾炎武、黄宗羲并立的思想家。
王夫之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探索的一生。他以笔为剑,以墨为甲,在明末清初那个动荡不安的时代里,坚守着自己的信仰和追求。他的思想和著作如同璀璨的星辰,照亮了后人前行的道路。
主要功绩:
王夫之的主要功绩在于他的哲学思想、史学研究以及文学创作。
首先,王夫之是中国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哲学体系以本体论为核心和基础,认为天地万物的生成皆由本体生化,由本体之生生而日新。他的哲学思想体现了宇宙论、本体论与人生论三论观的统一,特别是以本体论为人生论的价值来源和终极根据,此学说对当下社会意识形态和人性的向善具有积极意义。
其次,王夫之在史学研究方面也有卓越贡献。他善于运用归纳法和比较法,对历史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反思。他的史学巨著《读通鉴论》是他一生心血的结晶,系统地评论了从秦到五代之间的历史,通过分析历代王朝的成败兴亡,总结经验教训,探寻历史发展的规律。此外,他的史学研究方法也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最后,王夫之在文学创作方面同样有着卓越的成就。他的诗歌、散文均表现出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艺术风格。他的诗作常常表达对国家、对人民的关怀,以及对人生的思考,具有很强的时代感。他的文学作品不仅丰富了中华文化的宝库,也为后世文学创作者提供了灵感和启示。
综上所述,王夫之在哲学、史学和文学领域都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他的思想和作品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位杰出思想家、史学家和文学家。
名人轶事:
忠心不改
王夫之为了事业和理想,从来不为利禄所诱,不受权势所压,就是历尽千辛万苦,也矢志不渝。明朝灭亡后,在家乡衡阳抗击清兵,失败后,隐居石船山,从事思想方面的著述。晚年身体不好,生活又贫困,写作时连纸笔都要靠朋友周济。每日著述,以至腕不胜砚,指不胜笔。在71岁时,清廷官员来拜访这位大学者,想赠送些吃穿用品。王夫之虽在病中,但认为自己是明朝遗臣,拒不接见清廷官员,也不接受礼物,并写了一副对联,以表自己的情操:清风有意难留我,明月无心自照人。
清指清廷,明指明朝,王夫之借这副对子表现了自己的晚节。
自题墓志
庚午年(1690年)其自题墓石中特别告诫儿子“墓石可不作,徇汝兄弟为之,止此不可增损一字。行状原为请志铭而设,既有铭,不可赘作。若汝兄弟能老而好学,可不以誉我者毁我,数十年后,略纪以示后人可耳,勿庸问世也。背此者自昧其心。己巳九月朔书授攽”
墓志铭中说的“戊申纪元”,是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即明朝开国的时间。王夫之特别强调“墓石可不作”,但如果作,则“不可增损一字”,“背此者自昧其心”,其心迹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