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春节复工第一天,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起民事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线索,面对被执行人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立马进入工作状态,采取雷霆手段维护司法权威,开启新年执行"第一拘"。


  崔某在熊某的超市买东西赊账12500元,并向熊某借现金13000元并写下借条,熊某多次催人还钱无果,遂将崔某诉讼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崔某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熊某款项人民币25500 元,判决书生效后,崔某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熊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被执行人崔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传唤其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并报告财产状况,但被执行人不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更通过注销户籍、拒办身份证件等方式企图逃避法律责任。


  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不动产、证券、保险、车辆等财产信息均因身份验证失败无法获取。为突破执行困境,执行团队联合公安机关展开实地调查,查明崔某户籍已被注销且未办理新户籍登记,经多次走访五里墩街道办事处及辖区派出所,确认其处于"失联"状态。执行法官依法将案件进展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将以终结结案。


  但在2月5日下午4点40分,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熊某来电,称其发现崔某行踪,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根据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成功拘传被执行人至法院。到法院后,双方协商多次无果,被执行人仍消极应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合议庭合议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在办理完信息采集、体检等所有手续后,夜晚10点执行干警带领被执行人前往信阳市第一拘留所办理拘留手续,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向申请人承诺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此次新年"第一拘",是浉河区法院对所有漠视法律者的严重警告,是公平正义的宣言书,是维护法治的冲锋号。新的一年,浉河区法院将继续高悬法律之剑,以无畏的勇气和坚定的决心,依法加大执行力度,用行动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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