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保护青浦区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关于本市实施长江口及其他内陆水域禁渔的通告》(沪农委规〔202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青浦区禁渔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禁渔时间: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

禁渔范围:青浦辖区内开放性、自然性渔业水域,包括湖泊及河流(河道)。

禁止类型:禁渔期间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法律责任:对违反禁渔规定的,区农业农村委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渔政:59859119

公安:110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

资料: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编辑:俞静彦

责任编辑:张强

终审:贾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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