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法治报》头版刊登

《连江法院:以法为盾 向海图强》

点赞连江法院向海图强、守护蔚蓝

为海洋经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万顷浮漂,星光点点。放眼望去,海面上分布着密密麻麻、大小不一的鲍鱼养殖基地、海带基地。这里是被誉为“全国鲍鱼之乡”“中国海带之乡”的福州市连江县。

近年来,连江县人民法院锚定向海图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耕蔚蓝,助力涉海纠纷化解,依法保护渔业养殖户合法权益,创新海洋碳汇司法,保障渔业养殖业发展壮大,助力连江县作为全国海洋大县在“蓝色发展”上乘风破浪。

深耕蔚蓝

助力蓝色经济蓬勃发展


连江法院开展巡回审判

6月是鲍鱼生长繁殖的季节。2024年6月的一天,随着渔船的出海,连江法院的法官来到安凯乡海上党支部开展一起鲍鱼养殖案件巡回审判,该案是一起鲍鱼饲料款买卖合同案件。

因双方都是连江县安凯乡同心村的村民,法官就地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附近渔民进行旁听,希望通过该案的审理让渔民增进渔业养殖方面的法律意识,强化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承办法官在养殖户带领下察看鲍鱼生长情况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而且长期合作,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多商量商量,别伤了感情。”因双方均不愿让步,庭审后,法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引导双方从维护同村情谊的角度出发,放下对立情绪,寻找解决办法。经过多番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随后,法官在渔民的带领下认真察看鲍鱼生长情况,并在同心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渔业养殖户开展鲜活生动的法治教育。


连江法院走上渔排为渔民开展普法活动

连江县作为全国海洋大县,渔业养殖业正飞速繁荣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涉海纠纷。为推动涉海纠纷的顺利化解,助力“海上枫桥”建设,连江法院与厦门海事法院在黄岐镇联合设立“黄岐办案点”,通过健全完善联合化解纠纷工作机制,强化对涉海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共同推进诉前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把涉海法律服务贯穿到生态环境保护、海运、水产养殖业等领域,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诉讼服务和纠纷化解,实现将涉海纠纷预防和化解在源头。

为促推连江县沿海乡镇渔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连江法院积极探索涉海纠纷高效化解方法,形成“板凳调解法”,并将特色经验通过以点串线,辐射广大沿海乡镇的方式进行推广运用,实现涉海纠纷的高效、就地化解。

惠企安商

保障海洋经济行稳致远

连江县作为全国海洋大县,渔业产值从2021年起连续3年居全国县级首位,水产品总量连续40多年位居全国县级第二,是名副其实的“蓝色粮仓”。

为助力全国海洋强县建设,连江法院坚持发挥职能优势,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保障渔业养殖户、小微养殖企业、水产公司等渔业经济的稳定发展。

2022年,吴某彪与陈某签订《新鲜海带购销合同》,双方约定了海带的单价、重量、定金、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后,陈某未足量向吴某彪交付合同约定的养殖海带100吨,吴某彪遂诉至连江法院。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新鲜海带购销合同》,陈某退还吴某彪定金957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行动,对被执行人陈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查询,执行法官发现陈某在多家银行均有存款账户,但账户余额分散且不足以一次性清偿债务。执行法官遂采取多次银行扣划的方式,一步步将执行款项全部划扣到位。该案高效的执结,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

这就是连江法院高效执行、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


连江法院开展“惠企安商”专项执行行动

海洋渔业经济的发展除了与渔业养殖户息息相关,还关系到众多小微养殖企业、水产公司等。为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让海洋经济得以蓬勃向上发展,连江法院定期组织开展“执行质效提升年”“护航2024”“惠企安商”等专项执行行动,积极为小微企业、水产公司等寻求灵活多样执行办法,坚持依法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努力以公正司法护商、以高效服务安商、以司法温度暖商,为水产公司等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创业提供良好沃土。


连江法院干警赴企业开展普法宣传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沃土,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所在,是人心所盼。连江法院为推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定期组织干警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主动向企业问需解难,积极为企业风险防范“建言献策”,推动企业风险防范筑牢法治屏障,为县域海洋经济发展注入澎湃司法动能。

碳汇聚能

激活海洋新质生产力

如何在新一轮海洋经济发展中抢占先机、赢得优势、赢得未来,是连江法院一直在思考,并为之奋斗的课题。

2020年我国提出“双碳”目标,在这个重大战略目标背景下,碳汇成为实现碳中和的一种重要方式。将碳汇赋予“产品”的意义,纳入市场交易,不仅能助力实现碳中和,更起到了点“碳”成“金”的重要作用。近年来,连江法院持续探索出涵盖“蓝碳修护”“零碳执法”“红色涵养”“协同共治”等在内的生态系统碳汇交易体系,形成了有价值、有特色的生态修复模式。

连江法院坚持立足资源禀赋,依托海洋经济优势和效应,持续做大做强海洋碳汇品牌,制定《关于在刑事审判中开展海洋碳汇司法修复补偿机制工作方案》,健全海洋碳汇机制,持续推进海洋碳汇在生态环境案件中的推广适用。


连江法院开庭审理全国首例

适用海洋碳汇替代性修复刑事案件

“被告人林某某,你是自愿认购海洋碳汇吗?”2024年7月,连江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购买海洋碳汇进行生态修复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被告人林某某在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被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林某某自愿购买海洋碳汇136吨用于生态修复,法院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这是连江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发挥海洋经济优势,创新生态修复方式,让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让海洋蓝碳切实转变成真金白银,让碳汇经济实现真正落袋的有力见证。

“连江县海洋资源丰富,在海洋碳汇的推广适用上有很大的前景和机会,重要的是如何探索实现碳汇经济在连江县的落地落细,真正实现点‘碳’成‘金’,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福建省人大代表、江船长实业集团董事长江铭福表示。

风从海上来,扬帆正当时。海洋经济发展前途蔚蓝,一片光明。面向未来,向海图强,连江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探索涉海纠纷多元化解,健全海洋碳汇司法,为打造更坚实的“蓝色粮仓”,推动“海上福州”建设贡献更大的司法力量。

来源:连江法院 朱翠霞

编辑:薛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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