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其迈,万象更新。2025年新年上班伊始,高新法庭就敲响新年审判工作“第一锤”,并成功调解两起民事纠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点赞。


案件一


2024年11月,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驶入启东市某路段时,因曹某的小型轿车停在路口遮挡视线,与袁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袁某受伤。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本起事故由张某、曹某承担同等责任,袁某无责任。曹某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袁某与被告保险公司就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顾佳庆考虑到双方争议点集中在具体的赔偿数额上,且金额不大。在上班首日,为了让原告能尽快拿到赔偿款,承办法官主动召集原被告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承办法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反复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原告各项合理损失。

案件二


2023年12月,王某驾驶货车倒车时,与施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施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由王某承担全部责任,施某无责任。王某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因双方就赔偿未达成共识,施某将王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顾佳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遂决定进行线上调解。经过法官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原告施某自愿撤回对王某的起诉,与被告保险公司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被告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施某因案涉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各项损失98000元。


新年新征程,调解开新篇。启东法院将继续秉承“民生无小事”的宗旨,坚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以实际行动为“实质解纷”按下快捷键,让矛盾纠纷化解既有速度又有温度,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文字:高新法庭 常盼盼

▌责编:政治部 胡丹

▌审核:陈南松

▌终审: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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