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酒后行车酿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事人当场履行赔偿义务,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4年7月,张老汉因酒后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在村道路口与同村刘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张老汉和刘某对该起事故承担同等责任。事故后,刘某住院花费一万余元,张老汉垫付部分后,双方因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刘某遂诉至浦城法院,要求张老汉赔偿其损失4万余元。

调解经过

案件到了浦城法院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核实事故具体情况,发现这起案件虽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背后涉及的却是两位同村村民的利益和情谊。要想真正解决这个问题,不仅仅是从法律层面去处理,更要考虑如何从情感层面去调和双方的关系。


因此,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将案件委托给了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调解员收到委托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倾听诉求,理清矛盾焦点,后约双方至水南法庭调解室面对面调解。

调解室中,双方情绪高涨,互不相让。张老汉辩称酒驾虽错,但交警也认定了他们双方负同等责任,因此刘某也应承担部分责任,且自己年老无收入,无法支付高额赔偿。刘某则坚称因张老汉酒驾导致自己受伤半年多无法工作,经济损失严重,要求赔偿合理。最终,第一次调解尝试因双方意见分歧过大而失败。

然而,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她积极转变工作思路,抽丝剥茧,从问题症结和该案所涉及的法律规定入手,与调解员一起重新制定了调解方案,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从法律的角度出发,详细解释了双方的责任和赔偿义务,同时,帮助张老汉联络并劝说其子女,希望能够得到他们的支持与协助,共同筹集赔偿资金,而调解员则从情理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让他们都能感受到对方的苦衷与不易。

经过多次的沟通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张老汉在其子女的经济支持下,当场一次性赔偿了刘某23000元。


“没想到今天当场就拿到了赔偿款,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刘某握着调解员和张老汉地手说道。

“张老汉,以后喝了酒千万不要骑车啦,这既是对他人安全负责,也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啊。”承办法官耐心地嘱咐着,张老汉也连称:“好的!好的!我以后会注意的。”


法官提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文明出行是每一位公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大家出门在外,要谨记遵守交通规则,不酒驾、不超速、不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让我们共同携手建设文明、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

下一步

浦城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加大调解力度,注重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编审:魏晓燕

责编:陈雪珍

编辑:综合办

供稿:水南法庭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