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儿童功能性消化不良定义和症状谱的不断改变,导致其在诊治方面存在较大争议。关于儿童功能性消化不良以及婴幼儿功能性消化不良综合征的诊断标准,一起来看《儿童功能性消化不良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如何建议?
儿童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诊断标准
1.罗马Ⅳ标准制定的儿童功能性消化不良诊断标准
诊断前至少2个月内符合以下1项或多项条件,且每个月症状出现至少4 d:(1)餐后饱胀;(2)早饱;(3)上腹部疼痛;(4)上腹部烧灼感.经过适当评估,症状不能用其他疾病完全解释的。
2.亚型分型
根据主要症状的不同将功能性消化不良分为餐后不适综合征、上腹痛综合征和混合型综合征3个亚型。
(1)餐后不适综合征
主要表现餐后出现饱胀不适或早饱感,影响正常进食;或有上腹胀气、餐后恶心或过度打嗝。
(2)上腹痛综合征
主要表现为严重上腹疼痛或烧灼感,影响日常生活;疼痛非全腹,局限于腹部其他部位或胸肋部区域;排便或排气后不能缓解。疼痛可为烧灼样但不包括胸骨后疼痛,疼痛通常由进食诱发或缓解,但也可在空腹时发生。
(3)混合型综合征
同时具有餐后不适综合征和上腹痛综合征的表现。
婴幼儿功能性消化不良综合征的特殊诊断标准
1.食欲下降
为排除全身性和消化道器质性疾病,较长时间的食欲减退或消失,甚至拒食。
诊断标准需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1)食量减少所需正常量的1/2以上,持续≥2周,每周出现≥2 d;(2)排除器质性疾病、精神因素及药物性因素的影响;(3)食欲下降期间身高、体质量未见明显增长。食欲下降是消化功能紊乱的一种表现。病理机制可能是多种原因导致食欲中枢由兴奋转为抑制,胃肠功能降低,胃肠蠕动减慢、排空延迟,消化液分泌减少,消化酶活性降低。
2.嗳气(或口中异味)、腹胀、肛门排气增多
嗳气指胃中气体上逆至咽喉所发出的声响。诊断标准为反复出现嗳气,持续≥2周,每周出现≥2 d,每天出现≥2次。腹胀指由于胃肠道积气导致的腹部膨隆。
诊断标准需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1)反复腹胀,持续≥2周,每周出现≥2 d;(2)腹胀多于餐后明显,可伴嗳气及肛门排气增多,嗳气及肛门排气后腹胀可缓解;(3)腹胀经适当评估,无法用其他疾病来解释。腹胀可由胃肠腔积气、腹腔积液、腹部巨大实性肿物或腹肌无力等原因引起。婴幼儿腹胀以胃肠腔胀气多见,排除机械性及麻痹性肠梗阻等器质性病变,需考虑胃肠运动障碍导致功能性消化不良的可能。肛门排气增多:诊断标准为反复出现肛门排气较平时增多,持续≥2周,每周≥2 d,每天≥2次。
3.干呕或呕吐
干呕是指一种对食物反感或食后即想呕吐的动作。呕吐是指胃内容物通过食管逆流出口腔的一种复杂的反射性动作。
诊断标准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反复出现持续≥2周,每周≥2 d,每天出现≥2次,不存在自行诱导的干呕,经过适当评估,干呕无法用其他疾病来完全解释;(2)反复出现持续≥2周,每周≥2 d,每天≥2次,不存在自行诱导的呕吐,无呕血、误吸、呼吸暂停、生长迟缓、喂养或吞咽困难、姿态异常,经过适当评估,呕吐无法用其他疾病来完全解释。引起婴幼儿呕吐的原因常见的消化道感染性疾病、消化道器质性梗阻、胃食管反流病、食物过敏相关消化道疾病、全身感染性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代谢紊乱、急性中毒等,需排除器质性疾病,才考虑婴幼儿功能性消化不良综合征的可能。另外,需注意排除喂养不当或强迫喂养等原因引起的呕吐。
4.反复哭闹或腹痛
诊断标准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表现为无明显诱因下出现反复的哭闹(无法表述腹痛的婴幼儿),监护人难以阻止和安抚但无生长迟缓、发热或其他疾病的证据;反复出现持续≥2周,每周≥2 d,每天≥2次;(2)表现为无明显诱因下出现腹痛(可表述腹痛的幼儿),但无生长迟缓、发热或其他疾病的证据,反复出现持续≥2周,每周≥2 d,每天≥2次。
5.排便异常
诊断标准需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排便次数或排便量较平时增多(6月龄以上婴幼儿排便次数<4次/d,<6月龄婴儿排便量较平时增多)且粪便不成形,表现为稀烂便或糊状便;粪便见奶瓣或未消化的食物残渣,较平时增多,或伴酸臭味;粪便干结(Bristol粪便分类法中第一型及第二型),排便次数>2次/周,无排便障碍。(2)持续时间≥2周,每周出现≥2 d。(3)如果热量摄入充足,不会出现生长迟缓。④排除器质性疾病及药物性因素的影响。
参考文献:王雪峰,吴捷,龚四堂,等.儿童功能性消化不良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J].中国中西医结合儿科学,2024,16(06):461-468.
编辑丨冯熙雯
审核丨卢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