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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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民事再审和强制执行的申请时限是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和两年。过期限的再审申请,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是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被执行人提出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因此,千万注意判决生效时间,错过执行和再审期限无法救济!
那么,民事判决通常什么时间生效?
一、一审判决生效时间
一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最后一段,会写明“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X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因此,一审可上诉的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在上诉期届满后未上诉的即生效。
二、终审判决
在我国,除小额程序一审终审外,其他情况下通常两审终审。终审判决书通常送达后生效,送达既包括当庭宣判、定期宣判,也包括邮寄和公告送达。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判决书是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的,司法实践中有最后送达生效说和分别送达生效说两种观点。
观点一,最后送达日生效说
最后送达生效说主张生效判决应以判决送达最后一方当事人之日为判决生效日。
《最高人民法院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2年版)第1202页对此持支持态度:关于判决生效时间,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以及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上诉期届满之次日为判决生效日期;其余生效判决应以宣告日为生效时间,以送达方式宣告判决的,应以判决送达最后一方当事人之日为判决生效日。
最高人民法(2022)最高法民再111号再审民事判决书认为:本案再审审查期间,本院于2021年9月27日组织双方询问时已告知乐山商业银行彭山支行,二审判决生效时间是最后一个当事人签收判决书的时间2020年12月15日,黄浩然寄来的再审申请书上的署期时间及寄出EMS的时间均为2021年6月15日,在再审申请期限内,乐山商业银行彭山支行对本院的告知情况也无异议。因此,对该意见不予采信。
观点二,分别送达分别生效说
分别送达生效说认为应以各方当事人各自收到时间计算确定生效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4版)中第929页,民事裁判生效时间判断的第三点支持该观点:“判决的可确定性一般认为在判决作出时已经确立,司法实务中以裁判文书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时,裁判文书的内容即具有确定性。对于判决的明示性要求,即判决书制作完毕之后,需要向当事人送达。对于当事人而言,如果当事人并未收到判决书不知晓裁判文书的裁判事项,认为裁判文书即已生效,显然与裁判文发生效力的明示性要求相悖。因此,对于当事人而言,应当采分别送达分别生效说,主张二审裁判向谁送达即对谁产生法律效力,送达时间不一致的,以各自受送达的时间作为二审裁判对其发生效力的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执监340号执行裁定书认为:本案中,二审判决送达申诉人即对其生效,其可依法申请再审。并无明确法律规定再审审查案件必须在原判决送达双方当事人后才视为生效,亦无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原判决不服的,需待另一方当事人收到原判决后才能申请再审。
周军律师提醒,由于最高院对终审判决生效时间意见不统一,建议当事人最好留足时间余量,不要错过申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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