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9日,赖先生高兴地来到灵山县公安局文利派出所,将一面印有“失而复得暖人心 人民警察为人民 ”字样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对民警倾力破案,为其追回被骗钱款8000元表示由衷的感谢。


2024年7月,在灵山县文利镇经营一家养猪场的赖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打算办理贷款。随后,赖先生便找到贷款中介陈某光商谈。2024年9月13日,陈某光告诉赖先生,由于其银行卡流水不足,需要转账3万元给“银行工作人员”帮忙刷流水,赖先生遂将钱转到陈某光指定的银行账户。然而,直到10月中旬,赖先生的贷款还是没能办理下来,其逐渐心生疑虑。后来,赖先生质问陈某光,而对方只是返还了5000元后,便开始以各种理由搪塞。赖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了,遂于2024年11月27日向公安机关报案。接报后,县公安局文利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通过前期调查取证,民警依法立为诈骗案进行侦查。2024年12月12日,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追逃压力,犯罪嫌疑人陈某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审讯,陈某光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经查,陈某光为偿还债务,得知赖先生需要贷款后,便以赖先生银行卡流水不足需要刷流水为由,对其进行诈骗。案件告破后,2025年1月19日,经民警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成功追回部分被骗钱款8000元,并返还给赖先生,于是便有了开头那一幕。

目前,陈某光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灵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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