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李梦瑶 邢楠楠)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为维护金融秩序与当事人权益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20年年末,毛某因承包水库资金周转困难,以朋友初某的房屋做抵押与吉林某农商银行签订了个人经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20万元,还款期限3年,结息日为每季末的第20日。但之后毛某并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无奈将毛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赵新宇受理案件后,通过与毛某沟通得知,因受疫情冲击,毛某生意经营状况不佳,导致其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赵新宇考虑到疫情对毛某的经营确实造成实际影响,秉持着兼顾各方利益、促进金融市场稳定的原则,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详细了解毛某经营困境后,核算欠款明细,同时与银行沟通,阐明毛某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经过赵新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银行最终同意给予毛某一定的宽限期,并适当调整还款计划。毛某也承诺在宽限期内积极恢复经营,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至此,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法院的调解下得到妥善解决,既维护了银行合法权益,也帮助毛某缓解经营压力,为其恢复经营提供了宝贵契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