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案牵出两纠纷 合并审理减诉累
云南法制报讯(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张祺琛)在日常生活和生产工作中,若忽视电力安全,引发触电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倘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因触电受伤而引发矛盾纠纷,应该由谁担责呢?近日,姚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在施工过程中触电受伤引发纠纷案件。
被告钱某雇请原告孙某做工,原告孙某帮被告钱某整理电线时,因电线漏电导致原告触电倒地受伤,原告受伤后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伤情诊断为右肩胛骨骨折、右肩部挫伤。后原告到被告家协商赔偿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对被告尚欠原告赔偿款1.2万元及被告雇请原告做工劳务费进行结算,被告当场书写欠条,后原告向被告钱某催要欠款未果,遂提起诉讼。
经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本案属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及劳务合同纠纷,因原告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及相关联的劳务合同纠纷一并起诉,由于两份合同系针对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时履行,存在关联关系,为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累,方便当事人诉讼,故决定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及劳务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受被告雇请在被告承包的案涉工地从事劳务过程中受伤,造成原告相应的经济损失,且被告向原告书写欠条上确认差欠原告劳务费,依法应得到相应赔偿。最终原告孙某的诉讼请求得到全部支持。
法官提醒,安全无小事,警钟须长鸣。在生产生活中,各参与主体必须把防范安全隐患摆在突出位置,增强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切莫放松警惕,因小而失大。如若出现安全事故,各方当事人应当保持理性,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