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屏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多措并举构建多元解纷格局,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实质化解,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该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诉调对接中心和诉前调解室,做细做实收案登记、委派调解、诉调流转和纠纷调解,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创新工作举措,助力基层治理“新作为”。主动强化与司法局和各乡镇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和协调治理,强化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贯彻落实《法官联系村委会(社区)制度》,全院16名员额法官深入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指导“共享法庭”使用等工作,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强化外部合力,打好多元解纷“组合拳”。2024年以来,通过“总对总”受理、指派调解案件116件,共委派调解案件1845件,调解成功1031件,调解成功率为55.88%,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为43.17%,尽可能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同时,对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出具调解书、申请司法确认362件,赋予强制执行力,消除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对进入诉讼的案件,该院通过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办,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始终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积极协调解决当事人的合法诉求,为当事人解开心结,尽可能促使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实现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主动向后延伸审判职能,强化判后法律释明和答疑,在执前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面减少上诉、再审、执行、信访等衍生案件。2024年以来,70%以上的案件通过速裁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2.43%,小额诉讼适用率55.2%,平均结案时间25.26天,调撤率为62%;上诉率为9.15%,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0.44%。

  做深排查化解,筑牢风险隐患“防火墙”。在立、审、执、访各环节、全流程,全面加强对重点矛盾、重点案件、涉特殊群体纠纷等案件的深入排查,对突出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依法妥善处理。

  本报记者 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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