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一审宣判,3 名未成年被告人分别被判无期、十二年、不予刑事处罚!

当时在圆桌派讨论,李玫瑾教授说,未成年一般还是不会判死刑,但她说要让他们父母承担相应的责任。她提出这个的时候,还有从事法律的人说她不懂法,李教授说:法是人制定的,真正考虑的是一种公平,而不光是一个法律的条文。

李教授聊到家庭教育对孩子的重要性,说其实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最早认识这个世界,很多规则的东西都是在家里。她讲到自己去理发的一个例子,说理发师告诉她,自己家里三个男孩,特别淘,父母很忙,但是妈妈不会说那么多,就是连骂带吼告诉他们,第一不许偷东西,第二不许撒谎,第三绝对不许在外边伤人,伤人了就往“死”里揍,这就是把绝对不允许的事,以特别明确的态度,在很早的时候就告诉你,这事绝对不能做。

目前,未成年保护法还有个问题。很多时候已经变成了某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盾牌”,马爷聊到了之前网上看到的,一个小孩15岁,跟另一个摊贩发生争执,那个小孩说,我要鲨了你,我也不会偿命。这就是反向教育。

李教授说到邯郸事件里,现在成人社会给未成年做坏事有个误导,就是不到年龄,刑事法律不做处理。之前大连少年强奸女孩致死就是,扣了几天,就放出来了,那孩子还跟人说,自己不到立案年龄。如果有个个例,对未成年人犯罪做出了严厉的处罚,哪怕只是个例,对未成年后续可能也会起到警示惩戒的作用。

关于为什么在司法上,对未成年处理得相对宽松一些,就是这个年龄段,正好是一个人的青春期,也是危险期,因为内分泌的X发育,他会处在狂和躁的特点,这个东西出来之后,最好的方式就是运动,大量的运动消耗它,但是我们青春期这个年龄段又正好是学习压力高阶段的时刻,学习压力太大,生理上的东西出不去。

最后说到现在的家长,小事管的很具体,大事管不住,最后就是犯罪。很多大学生跳楼,青少年自杀,家长找学校都会提到,自己的孩子很乖很懂事,其实大部分家长根本不了解自己孩子在学校做了什么,孩子的“乖”也只是在家长面前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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