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西山区行政复议办公室联合西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案件起因是李某甲和李某乙醉酒发生肢体冲突,报警处理后,公安机关对动手的李某乙处以500元罚款。李某甲认为处罚过轻,向西山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同时就民事赔偿部分向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某乙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000余元。

  行政复议办认真分析研究案情,悉心听取申请人意见后,认为申请人之所以提起行政复议,是其民事赔偿未得到解决。

  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行政复议办联合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当日,李某甲从曲靖赶来,李某乙在赶往法院途中突发交通事故无法到场参加调解。

  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双方诉累,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办案人员以电话沟通的方式对该案进行调解,通过明理析法、耐心劝说,双方达成协议,李某乙赔偿5600元并即时支付,李某甲当场撤回民事诉讼和行政复议申请,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此次调解是复议机关通过职能优势化解矛盾纠纷的真实写照,高效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及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争议,充分彰显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同时,该案也是府院联动机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一次生动实践,充分发挥了“府院”各自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防控社会风险等方面的职能优势,以“加法”联动,实现“乘法”效应,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诉累、高效解决了行政争议,更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体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逐年增加。2024年,西山区行政复议办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50余件,较上年增加200余件,行政复议案远超一审行政诉讼案,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下一步,行政复议办将积极探索行政复议调解新模式,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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