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王海霞建议
优化完善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王海霞(中)向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检察官了解长江生态保护情况。
“重庆市检察机关持续推进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通过‘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探索出一条高效能动、衔接有力的长江生态综合保护新道路。”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润溪乡樱桃井村党支部书记王海霞应邀参加“检书瞿塘·绿水如蓝”跨辖区人大代表视察活动时有感而发。
“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方面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显著成效,特别是通过公益诉讼有效维护了长江生态环境公共利益,让破坏环境的行为得到惩治,也让受到破坏的生态及时得以修复。”王海霞对重庆市检察机关在推深做实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中的努力表示充分肯定。
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是指由一名或多名检察官集中办理长江流域(重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在此次实地调研中,王海霞还了解到,重庆市三级检察机关立足自身区域特点,对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不断实践创新,为长江综合治理提供了丰富的地方样本。如奉节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多元协作凝聚生态保护合力,携手多部门建立“河长+警长+检察长”和“林长+”五长协作护绿工作机制,与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及9个区县检察院会签长江三峡库区文化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高质效办理长江流域三峡库区生态保护公益保护禁止令案等典型案件,打造并持续擦亮特色检察品牌。
“长江的保护和发展不仅关系到中国的生态安全,也是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王海霞希望检察机关继续优化完善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以高水平保护赋能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检察日报 陈伦双 刘一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