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史是思想者的领地,哲人思辨的火花在这里闪烁。然而,时下一些名为思想史的著作,所缺乏的恰恰是思想。李泽厚著《中国现代思想史论》,运用其日渐成型的思想体系,在一些近乎老生常谈的课题中,提出了不少令人耳目一新的见解,又一次展示了思想者的魅力。但是,该书开掘功力之浮浅、论证过程之粗率、文字表述之散漫,如以“李泽厚标准”衡量,是前所未有的。
例如,关于新文化运动本身的论述,李泽厚的研究资料和研究视野,基本上与当代其他学者相同,他们基本上都把新文化运动看作纯粹的文化思想领域的启蒙运动,就这一点来讲,李泽厚没有开拓新的领域,也没有提出新见解。
李泽厚首先把启蒙与救亡看作两个独立的概念,启蒙属于文化的范畴,救亡属于政治的范畴。从通常的意义上讲,这确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和规范。然而对于新文化运动来讲,主要的则是两者的联系,在新文化运动的领袖看来,启蒙就是救亡,至少他们在主观上并未将两者分开。
新文化运动的领袖是根据其独特的新思维而发动这一运动的。他们的一个基本认识是,共和政治所以失败,其根源在文化思想领域。他们指出:“中国革命是以种族思想争来的,不是以共和思想争来的,所以皇帝虽退位,而人人脑中的皇帝尚未退位。”因此,“要巩固共和,非先将国民脑子里所有反对共和的旧思想,一一洗刷于净不可”。
基于上述认识,新文化运动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陈独秀说:“吾人既未能置身政治潮流以外,则开宗明义之第一章,即为抉择政体良否问题。”可见,他是把“抉择政体”看作这一运动开宗明义的第一章。甚至连文学革命这种似乎纯粹的文化运动,陈独秀也把它纳人了“革新政治”的范畴。
那么,他们为革新政治所采取的手段是什么呢?即输人西方启蒙思想。陈独秀说:“欲建设西洋式之新国家,组织西式之新社会……则根本问题,不可不首先输人西洋式国家之基础,所谓平等人权之新信仰。”可见,陈独秀是把启蒙思想当作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首先”、“根本”的问题看待的。
新文化运动的基本特征,在于把意识形态看作解决社会政治问题的关键,陈独秀所说的“伦理之觉悟为最后觉悟之觉悟”,就是这个意思。笔者曾指出:“通过共和思想来赢得共和国体,这就是新文化运动的出发点。”由此看来,新文化运动本身就是救国运动,它不是一般意义的启蒙运动,只是放弃了政治军事的救国手段,而采用了独特的“文化救国”的方式。
正因为确立了“伦理问题不解决,则政治学术皆枝叶问题”的基本认识,因此,陈独秀这位辛亥革命和二次革命的老战士,断然放弃政治活动。笔者的结论是,启蒙运动就狭义上讲是非政治的,但却是救亡的。这样看问题,不是更加符合李泽厚关于救亡压倒一切的论点吗?
李泽厚曾注意到,新文化运动“把社会进步的基础放在意识形态的思想改造上",但他认为这一意识是或明或暗的,仅仅是从中国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固有传统来认识这一问题的。
因此,他认为这一运动“自我意识并非政治,而是文化”,“这时先进的知识者整个兴奋的焦点不再集中在政治上,而集中在文化上了"。这种将文化与政治截然分离的论点,如前所述,是由于忽略了这一特异的“文化救亡”亦即“政治文化”现象的结果。
基于把新文化运动看作单纯的文化启蒙运动这一认识,由此引出了一系列错误判断。李泽厚认为,新文化运动“就其实质来说……却又只是上一阶段谭嗣同、严复、梁启超的历史工作的继续”。就广义的启蒙意义上讲,两者确有继承关系,然冠以“实质”则不然。因为两者有着不同的历史环境和政治出发点,以及形式上的差异。前者的目的在建立民国,它只是作为主力军的军事、政治运动的补充或附属。而后者则主要是对共和政治为什么失败的思考,在主观上,它是以资产阶级救国运动的主力军的姿态出现的。
如何看待启蒙(文化)与救亡(政治)在五四爱国运动期间的合流,李泽厚认为:“这种以启蒙为目标的以批判旧传统为特色的新文化运动,在适当条件下遇上批判旧政权的政治运动时,两者便极易一拍即合……五四运动正是这样。启蒙性的新文化运动开展不久,就碰上了救亡性的反帝政治运动,二者很快合流在一起了。”此论似是而非。
众所周知,前期新文化运动属于旧民主主义范畴,这一运动发生不久,相继发生了同样是批判旧政权的、救国救亡的、资产阶级的护国、护法政治军事运动。按理,这两个运动才真是“极易一拍即合”的,但是,也正如众所周知的那样,“新青年”同人对护国、护法似乎毫无兴趣。
同样,笔者也看不出孙中山阵营对“新青年”的特别青睐。同属一个阵营——旧民主主义——的两个运动,始终是各行其道的。这表明,新文化运动并不是同一切批判旧政权的政治运动都能“一拍即合”的。这正是新文化运动极其重要的特点。
当然,五四运动的确是文化与政治的直接合流,但是,这个“直接”主要的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直接”,也就是说,五四政治运动本身就是文化运动的内在延伸,它不是文化与政治两个独立运动的外在合流,它仅仅是一个运动——启蒙运动——脱去文化的外衣,而露出其政治的真身;它仅仅是把文化救亡手段改为直接的政治救亡手段而已。正因为如此,所以,五四爱国运动始终是在“新青年”的领导下进行的,其他从事救国运动的党派站到了运动的旁边,如孙中山,闭门致力于《孙文学说》的最后杀青。
李泽厚用以论证文化与政治合流的论据,可能是这部论集中最为离奇的观点。由于把文化与政治相割裂,李泽厚不可能从新文化运动的内在发展中寻找合流论据,而只能到外部去寻找。他以从事文化运动的陈独秀、李大钊为一方,以从事学生政治运动的罗家伦、傅斯年为另一方,把“双方”共同参加五四运动,看作“合流”的标志。
他说:“新文化运动的核心人物与原来搞爱国反帝的人合在一起,构成了五四运动的骨干或领导。”然而,罗、傅为首的学生运动,恰恰是隶属“新青年”阵营的,学生运动的发生,恰恰是陈独秀等人长期致力于“国民运动”的直接果实。
李泽厚曾反复注意到陈独秀反对党派运动而致力于国民运动的观点,然未解真谛,以至关键时刻,每每忘却。因此,根据李泽厚的上述论据,笔者正好得出一个相反的结论。毛泽东关于陈独秀是五四运动的“总司令”的论点,足以说明问题了。
仍然是由于对前面的“文化政治”特征缺乏认识,因此,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李泽厚未能做出回答。李泽厚说:新文化运动“以专注于文化批判始,仍然复归到政治斗争终”。然而,问题并不在于指出这种现象,而在于必须说明:为什么新文化运动以旧民主主义的文化运动始,又以非旧民主主义的政治运动终,而与非旧民主主义的政治运动合流?
这正是全部问题的实质,这正是中国革命更深层、更特异的现象。但是,李泽厚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地越过了这一问题。其实,正是李泽厚把文化与政治割裂的论点,使他始终没能发现从“新文化”到“新政治”的一脉相承的内在联系!
关于新文化运动向俄国革命模式的转变,李泽厚这样认为:中国知识分子是通过十月革命和列宁主义来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因此,他们同时也接受了列宁坚决反对第二国际议会道路的思想,这“直接决定”了他们不走和平的议会道路,而走上俄国式的暴力革命道路。这基本上是丁守和多年前提出的观点的重复,这确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但笔者要补充一点内因。当陈独秀还是一个完全的资产阶级革命家时,他便具有一个与众不同的政治观点,即对于议会政治和政党政治毫无兴趣,而致力于发展国民政治。他认为,政党政治应建立在国民政治的基础上,“政党殆即国民之化身”,中国没有这样一个基础,因此,“政党政治,不适用于今日之中国也”;他明确表示:“从事国民运动,勿囿于党派运动”,英国式的“巴力门”(议会)政治,“他国鲜克臻此,吾人尤所难能”。这个认识,实质上是对中国议会道路的初步否定。所以,陈独秀始终不参加护国、护法运动。这是陈独秀不同于其他资产阶级革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
如前所述,李泽厚曾反复注意到陈独秀的这类文章,但他没有真正发现陈独秀对于议会道路的这种独特的认识,因而,他也不可能继续探寻这一独特认识在后来的内在发展的轨迹。民国以来议会道路一再破产的历史,使陈独秀的政治观点也随之明朗,于是,他站到了公开批判的立场上。
对于以恢复旧国会和约法为中心任务的护法运动,陈独秀以《约法底罪恶》为题撰文写道:“违法的违法,贪赃的贪赃,做皇帝的做皇帝,复辟的复辟,解散国会的解散国会,约法不曾把他们束缚得住……这种约法护他做什么?我要请问护法的先生们,护法底价值在那里?”
其实,李泽厚引用了一段陈独秀更为明确的论断:“再睁开眼睛看看我们有产阶级的政治家政客的腐败而且无能和代议制度的信用,民主政治及议会政策在中国比在欧美更格外破产了。”
可惜,李泽厚没有真正理解这段话的内涵。总之,这种根据自身经验获得的不能走议会道路的认识,不正是中国人更容易接受俄国模式的内在逻辑吗?陈独秀在五四当天发表的《两个和会都无用》的短文中,便萌生了“直接解决”的思想。由下层的“国民政治”到“直接解决”,再到马列主义的“暴力革命”,这种政治道路上一脉相承的内在联系,李泽厚始终没有发现。
本文摘自《民国的政治逻辑》一书中《评〈中国现代思想史论〉》一文,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