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登于2025年5月19日人民法院报 第08版
作为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桥头堡”和“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在更广领域扩大与东盟的开放合作。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的“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主动探索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新模式,不断加强诉讼与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有效衔接,为助力南宁市营造稳定、公平、透明、便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探索涉外法治“江南实践”模式。
广西海商海事法学研究会运用涉外民商事纠纷诉调联动解决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涉外商事纠纷
筑牢化解防线,开启涉外纠纷“新窗口”
“我只是他们厂商聘来的销售人员,产品质量有问题应该找厂商。”
“厂商是境外的,我找不着他们,我就找你。”
2024年4月,一起涉及境外产品质量纠纷案件被诉至江南区人民法院。2023年9月,某东盟国家生产厂商到南宁开展经营活动,临时聘请被告罗某负责相关事务。其间原告肖某经被告介绍购得涉案产品20盒,但发现该产品中无中文标签、未依法标注保质期且含有非食品原料成分等问题,故向江南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而被告罗某则主张,自己仅为厂商临聘人员,本应属于原告与该厂商之间的争议,与其个人无关。
主办法官卢嘉馨受理案件后,了解案件涉及涉外经销商,立即与广西商事调解协会调解员杨家勇取得联系。
“我们决定联合广西商事调解协会,启动涉外民商事纠纷诉调联动解决机制,争取以调解的方式化解本案纠纷。”卢嘉馨法官说,她们先后通过电话沟通及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
“我们协助法官一起帮助当事人分析了诉讼风险,并围绕争议焦点反复释法析理,逐步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杨家勇表示。
随后卢嘉馨与杨家勇又组织双方开展现场调解,最后罗某将货款3600元退回给肖某,肖某则将18盒货物退还给罗某。该案例也被广西贸促会树立为维护涉外经销商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在实践中,江南区法院精心制定涉外民商事联动解决机制全流程指南、涉外民商事诉讼须知等系列文件,让整个诉前化解流程更加清晰、透明,为当事人提供明确的指引,提升调解工作的效能与公信力。同时,江南区法院积极引入广西海商海事法学研究会、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等多方专业调解机构,构建起一套多元的涉外民商事纠纷调解体系。
“我们通过搭建法院、仲裁机构、调解组织的多元解纠联动平台,涉外民商事纠纷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并导入诉仲调三种不同的程序中。”江南区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张敏介绍。
同时法院消除与仲裁机构、调解组织之间的工作对接壁垒,强化诉讼与非诉解纠衔接,当事人可以通过涉外民商事诉仲调联动实现不同程序之间的流转,大大提升了诉前化解的效率与质量。
创新审理模式,打造涉外审判“快车道”
针对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在管辖、主体资格认证、证据材料翻译等方面的特殊性,江南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置涉外和涉港澳台诉讼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指引、领事认证指引、登记立案等全流程服务,为涉外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了极大便利。
在涉外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江南区法院高度重视对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准确理解与适用。
江南区法院法官适用《蒙特利尔公约》审理一起涉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在审理一起涉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广州某工作室受被告南宁某印刷公司委托,负责将一批印刷物从国内运往美国,然而因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延误,导致南宁某印刷公司未能如约交付给美方公司。对此,南宁某印刷公司拒付运费给广州某工作室,被诉至法院。主办法官谭小彤受理案件后,深入研究相关国际条约和惯例,通过适用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准确认定各方责任,判定广州某工作室造成的货物运输延误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驳回其要求被告方支付运费及经济损失等诉请。该案双方均服判息诉。
“我们坚持国际条约优先适用原则,严谨论证《蒙特利尔公约》规定的货物运输延误限额以及情势变更的适用标准,明晰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和权责关系,对促进当事双方服判息诉有着积极的意义。”谭小彤法官表示。国际条约与惯例准确适用,不仅保障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国际经济贸易秩序,提升了我国司法在国际上的公信力。
为了提高涉外案件的审理效率,江南区人民法院打造了一支专业化涉外审判团队,采取内部挖潜和重点培养的方式,选取具有国际私法、国际民商法、涉外民事诉讼等相关涉外专业背景和英语水平较高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组建专业审判团队。
“我们从专业化审判入手,设立专门的涉外审判团队,切实提升涉外审判质效,进一步推进涉外审判人才梯队建设。”江南区法院副院长谢李章说道。
服务发展大局,注入涉外法治“新动能”
随着南宁与东盟国家产供协作日益紧密,江南区法院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匠心打造“产业链﹢法律服务”机制。针对不同产业链的独特特点,江南区法院推动公益化、市场化调解走进涉外、涉港澳台商务园区、工业园区,通过沙龙等方式与企业建立顺畅的联系机制,通过深入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持续推进涉案企业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和惠企便民“十举措”,做好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工作,为企业在对外贸易、投资合作等方面提供全流程、专业化的法律支持,助力其快速融入RCEP。
“法官,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因国际航班延误导致后续航班无法衔接,应该怎么维权?”
“类似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先与航空公司进行协商,如协商无果,那就要保存好航班票据、延误通知等关键证据,进行进一步的维权。”江南区法院法官韦益情回答道。
3月15日,一场特殊的普法活动在南宁吴圩国际机场航站楼内开展。江南区法院与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广西贸促会等多家单位走进吴圩机场开展普法宣传。干警们通过现场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发放诉讼指南、“红马甲”志愿服务旅客等方式,为中外旅客解答在国内外如何维权、法院如何立案及诉讼程序如何开展等疑惑。普法活动结束后,干警们还走访了机场内多家负责国际货物运输配送的航运公司,针对常见的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类型发放普法指南,帮助相关航运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合同条款,提高服务质量。
江南区法院吴圩法庭法官在吴圩机场向市民进行普法宣传
“无论是国内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还是国外客商‘迎进来’投资兴业,我们都力争让每一家有需求的企业能享受到找得到、用得上、有保障的涉外法律服务,为更好地促进辖区产业稳定与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江南区法院院长农峰介绍。
据了解,截至今年4月30日,江南区法院共受理涉外商事纠纷案件149起,在法院主持下调解成功的案件数量为15件。在此期间,委派调解组织调解涉外案件39件、涉港澳台案件62件,调解成功13件,获得企业及当事人高度评价。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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