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医药高新区法院民事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历时17年的猪肉款纠纷案件。法院干警主动上门服务,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债务人的生活负担,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回顾
2008年,沈某与妻子张某共同经营猪肉摊零售业务,期间从王某处批发猪肉。2017年,张某向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欠款。后张某因病去世,王某多次上门催讨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温情调解
案件受理后,因沈某原居住地已拆迁,该案书记员主动调查街道、社区了解沈某安置的新住址,在社区干部的协助下找到沈某,并在送达现场进行调解。沈某表示,妻子生前全权负责经营往来,自己对具体债务情况并不清楚,欠条真伪难辨,且因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经济困难,也无力偿还全部欠款。
了解到沈某现状后,承办法官约谈王某,王某拿出了包裹严实、油迹斑斑的记账本,承办法官仔细查阅了账目流水和张某生前写的欠条。为了有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与派驻团队的人民调解员取得联系,介绍案情后,指导人民调解员理清思路上门调解。
随后,该案书记员陪同人民调解员再次到沈某家中,在和沈某的聊天中了解到沈某对一个亲属比较信任,就想方设法联系沈某亲属协助调解。
经过两天的不懈努力,承办人和调解员通力合作,耐心释法明理,引导互谅互让,终于做通双方工作,达成一致协议。考虑到沈某行动不便,工作人员第三次上门,在沈某家中完成调解笔录及协议的签署工作,至此十数载陈年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沈某、王某对医药高新区法院的人性化服务均表示感谢。
工作启示
本案是一起涉案金额几万元的“小案件”,但医药高新区法院民事团队秉持“司法为民”工作理念,发挥工作的主观能动性,通过上门调解、耐心疏导,克服了因时间久远、一方当事者已故等导致的事实难以查清困难,有效化解了纠纷,既维护了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又为困难群众纾困解难,彰显了司法温度。
下一步,医药高新区法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供稿|陆艺茗
编辑|周文俊
校对|王 萌
审核|吴 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