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了,室外活动多了烧烤店、夜市摊位热闹了

饭桌上,酒杯一碰,情绪失控了

结果,出事了……

近日,仁怀公安查处多起

酒后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案件



无论何时何地

请管住情绪,理性处事

切莫因一时冲动,害人害己!



案例回顾

案例一:离谱!醉汉肠粉店强点烤鱼

5月3日晚凌晨,满身酒气的赵某摇摇晃晃进入一家打烊的肠粉店,开口就要点“麻辣烤鱼”。店员李某向赵某耐心解释:“我们店里只卖肠粉,没有烤鱼...”,谁知赵某酒精上头,听到店员回复后,突然暴怒道:“烤鱼都没有,你开什么店!”说着便朝李某脸上连扇几个耳光,怒气未消散的赵某,又使用拳头对另一名店员进行殴打。一顿物理输出后,等待赵某是法律的惩罚。

目前,赵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酒后催餐引争执 大打出手悔不该

5月3日凌晨,骆某与陈某酒后在一家羊肉粉店吃宵夜,二人因催餐与顾客汪某发生口角冲突。在酒精的作用下,骆某怒气值飙升,拿着店内的菜刀威胁汪某到店外监控盲区解决此事。汪某见状便想打电话报警,骆某便上前抢夺其手机。同行的陈某看见后随即与骆某共同对汪某实施殴打,在殴打的过程中,骆某使用菜刀将汪某腿部砍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骆某、陈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酒后失控,害人害己

一时冲动,悔恨终生

仁怀公安提醒

遇事冷静三分

冲动只会十分后悔

动手打人,不仅伤人伤己

更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动手必后悔

面对纠纷

聪明人都这样做!



1

冷静三秒钟:默数3个数,给怒火“踩刹车”。

2

报警最靠谱:拨打110,警察到场后依法处置。

3

警方提醒:遇到纠纷,留存证据、及时报警才是真正的“不吃亏”。

来源:仁怀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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