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一档普法节目引发网友们广泛关注。
案件实例说的是刘某与王某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后同向前行,刘某接到一个电话后突然转身与王某相撞,致刘某倒地不起,送至医院后确诊为右胫骨创伤性骨折。
经司法鉴定,刘某伤情达到十级伤残,刘某向王某索赔18.8万,双方协商未果闹至法院,最终法院判王某赔偿7万元,理由是王某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需承担次要责任。
随后,这一案子在网上引发巨大争议,其争议焦点是,“保持安全距离”有没有法理依据,如果有这个距离是多少?
由于节目中没有相关视频,所以大家都是凭想象构思事发场景,比如“一前一后”,“突然转身”这些描述,无形中认为王某没有任何过错,这也是把韩庭长推上风口浪尖,遭到口诛笔伐的主要原因。
为了弄清真相,央视《法制在线》记者在5月10日专门联系了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最终还原了事件真相。
据了解,这起案件发生在2023年,对于法院的裁决,原、被告双方对7万元赔偿均无异议,目前被告只剩最后6000元未支付。
认真看完监控回放后,才知道,我们确实冤枉韩庭长了。
从监控画面中我们可以看到,刘某(女)与王某(女)确实是一前一后,并且相隔了一段距离。
就在这时刘某接了一个电话,并缓慢转过身来,此时王某离刘某仍然还有好几米远。
而此时的王某明显走了神,一边快步前行,一边东张西望,直到与刘某相撞,才回过神来,王某试图伸手拉住刘某,但为时已晚,刘某还是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结合监控画面,王某确实存在一些过错,韩法官这么判合情合理合法。
这个案子之所以引发争议,主要还是“电视普法栏目”工作没有做好,甚至存在表述不当的情况。
如果节目中直接呈现监控画面,可能也不会有这么大的争议。
如果能把事发场景,用更加准确的字句描述出来,相信也不会引发这么大的争议。
用“一前一后”、“突然转身”、“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等词汇描述,很容易误导读者的对案件的判断力。
这一次,全国网友确实冤枉韩庭长了,也希望青岛电视《普法栏目》以后多用点心,把节目做扎实,以免再出现这样的乌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