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梳子姐
“该岛一年的文创宣传又白瞎了。”
行人相撞案真相大白后,一位青岛作家在朋友圈发布上述评论。
昨天,青岛市李沧区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真实信息。
事情发生在2023年5月19日,当时一名59岁女性在道路上行走,其间放慢脚步接电话,后停下缓慢转身站住,这时29岁另一名女性从后面左右张望快步前行,并未注意前方情况,将59岁女性撞倒,导致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整个过程有现场视频为证。
很显然,被撞大妈根本不存在“突然转身往回走”的问题,更谈不起什么保持安全距离。
李沧区法院很委婉地说,对于法院此次普法过程中因法官“描述事实不准确、表述不当”,给广大网民造成误导的问题,在此诚恳地道歉。
这哪是什么“描述不准确,表述不当”,分明就是捏造事实,歪曲真相,睁着眼睛说瞎话。
作为法官,这么做让人感动无法理解,为什么公然说假话呢?
有细心网友分析,这起事件中有个致命错误,就是民事调解过程中不进行责任划分,只有正式审判才划分具体责任,而法官把责任进行三七开划分则暴露了业务上的无知。
还有就是调解过程和调解协议都不应当公开,法院拿调解案件当宣传材料,本身就很不恰当。
业务上的能力短板终究不是核心问题,核心问题就是说假话,就是在法治宣传中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这是万不可原谅的。
作为基层法院,把案件办好就行了,为什么还要削尖脑袋,在宣传上大作文章呢?
近年来法院系统大力推行“提高案件调解率”考核,这样做的原因有两个:
一方面是现在积压的案件太多,法官还要完成各种学习、检查、创建工作,实在是忙不过来。
另一方面是为了学习某先进经验,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一个前置的重要手段。
有位读者留言说,她遭遇家暴提起离婚诉讼,本来感情已经破裂,没有任何复合可能,法院的人却一遍遍不厌其烦地打电话调解,以至于怀疑他们的立场站位都有问题了。
这样做导致的结果就是把大量司法精力放在调解上,把调解成功作为工作政绩。
调解固然重要,但法治社会中最具权威性的还是司法审判,有调解的工夫多办几个案子不更香吗?
很简单的行人撞人案,之所以被法官进行艺术化渲染,以至于脱离了事情的真相,本质上看是法官求功心切的结果,是他们急于表现调解的显赫政绩使然。
从事司法工作,需要纯粹一些,需要恪守最基本的常识常理,这个要求并不过分。
让人感到无比庆幸的是,那个法官仅仅是在对外宣传时添油加醋、胡说八道,如果在审判实践中也这样不靠谱,那就太吓人了。
最后重申一个问题,搞宣传不能靠大忽悠,都2025年了,千万别再把群众当成傻子。
假话比大虾的伤害更大哟!
-完-
笔不阿贵,文不奉承
yanbaoer2024
比较犀利的文我会发这个备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