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买社保,老了来青岛,一步一回头,城里买栋楼——青岛文旅欢迎你”
这是最近霸榜各大网络平台评论区的爆火留言,
青岛文旅一觉醒来天塌了,
一年的努力在一夜之间烟消云散!
事件起因是青岛中院公布的一起“优秀”案例
一位大妈在前方边打电话边行走
突然转身撞到一男子
男子猝不及防未能及时闪躲,两人相撞
大妈骨折,鉴定为十级伤,向男子残索要18.8万元赔偿
男子委屈的说“明明你撞的我,为什么我赔钱?”
两人闹上了法庭,法庭调取了事发现场的监控
发现大妈一个“回手掏”撞向男子为主要责任
男子未保持行人安全距离为次要责任
经青岛法院调解后,判处男子赔偿7万元整
用李沧区韩继升庭长的话来说“案件圆满化解”
青岛中院本来打算当做优秀案例广而告之
但聪明的网友不买账
“你是说,我在路上好好走着,前面人不仅回头撞了我,还顺手从我兜里掏走7万块?”
网友们在网络平台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认为行人出门最好带一把尺子
随时随地测量行人安全距离
这样肯定不会有问题了
机智的网友发明了新型的出门装备
头戴转向灯,身穿带有“保持行人安全距离”标语的衣服
背上背着刹车灯,行人停止即亮红灯
你说这套装备能大卖吗?
更有网友发出了灵魂叩问:
是不是行人出门也要带行人记录仪?
行人走路上也要上保险?
目前青岛中院关闭评论区
也未对此做出回复
这让人不禁想到其他几起案例
王浩法官:“老人跌倒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
焦明静法官:“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缺乏法律依据”
闫芳法官:“他打你你为什么要还手?”
笔者想请问韩继升庭长几个问题
“行人安全距离出自何处?可有法律依据?”
“大妈随意转身是否属于逆行?”
“大妈边走边玩手机,是否属于违规驾驶?”
“如果大妈撞了电线杆,电线杆需要赔偿吗?”
“这盛世如你所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