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买社保,老了来青岛,一步一回头,城里买栋楼——青岛文旅欢迎你”

这是最近霸榜各大网络平台评论区的爆火留言,

青岛文旅一觉醒来天塌了,

一年的努力在一夜之间烟消云散!



事件起因是青岛中院公布的一起“优秀”案例

一位大妈在前方边打电话边行走

突然转身撞到一男子

男子猝不及防未能及时闪躲,两人相撞

大妈骨折,鉴定为十级伤,向男子残索要18.8万元赔偿

男子委屈的说“明明你撞的我,为什么我赔钱?”



两人闹上了法庭,法庭调取了事发现场的监控

发现大妈一个“回手掏”撞向男子为主要责任

男子未保持行人安全距离为次要责任

经青岛法院调解后,判处男子赔偿7万元整

用李沧区韩继升庭长的话来说“案件圆满化解



青岛中院本来打算当做优秀案例广而告之

但聪明的网友不买账

“你是说,我在路上好好走着,前面人不仅回头撞了我,还顺手从我兜里掏走7万块?”



网友们在网络平台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认为行人出门最好带一把尺子

随时随地测量行人安全距离

这样肯定不会有问题了



机智的网友发明了新型的出门装备

头戴转向灯,身穿带有“保持行人安全距离”标语的衣服

背上背着刹车灯,行人停止即亮红灯

你说这套装备能大卖吗?



更有网友发出了灵魂叩问:

是不是行人出门也要带行人记录仪?

行人走路上也要上保险?



目前青岛中院关闭评论区

也未对此做出回复

这让人不禁想到其他几起案例

王浩法官:“老人跌倒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

焦明静法官:“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缺乏法律依据

闫芳法官:“他打你你为什么要还手?



笔者想请问韩继升庭长几个问题

“行人安全距离出自何处?可有法律依据?”

“大妈随意转身是否属于逆行?”

“大妈边走边玩手机,是否属于违规驾驶?”

“如果大妈撞了电线杆,电线杆需要赔偿吗?”

“这盛世如你所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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