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天青岛特别火,相信大家刷短视频时,也都关注到了。很多网友都在调侃青岛,似乎还是和老人有关。

就好比下面这个调侃,一个老人和一个年轻小伙,他们都摔倒在马路上了,其中一个扮演法官的说,你没保持人身安全距离,快赔偿7万给老太太。



还有这个调侃,一群老太太,他们在青岛旅游大巴旁排队,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不懂内情的,还以为他们是到青岛旅游呢?

可是,翻看评论区却发现,网友都说,要带着老人到青岛创业。

青岛很适合老人创业吗?



我们来看几个网友的评价,“我要带着我九十的奶奶去青岛创业去,下辈子不愁吃喝了,等我老了,然后孙子带着我去,再为他们的下半辈子创业。”



“独生子女不用愁,带着四老青岛游,从此人生开了挂,又买车来又买楼。”



我带我家6个宝去青岛,我外公105,太婆100,姥爷93,姥姥90,我奶奶72,爷爷74。



关键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这样说,而是很多人:等我老了,高低给我孙子搞一笔巨款。

我好像给我九十岁的奶奶,看到了新的事业。总之,只要翻开相关的内容的评论区的留言,都是要带着老人到青岛创业。



还有的网友调侃,现在到青岛出行,屁股上安上红绿灯才是标配。相信我们铺垫了这么多,大家都很关心,也很好奇,青岛到底怎么了?

真的适合老年人创业吗?



原来就在这两天,法治青岛播放了一个让他们引以为傲的案例,本来想着是要给大家普法,可是网友看了之后,炸锅了。

这个案例是这样的,就是在大马路上,有两个人一前一后走着,走在前面的是一个六十岁的叫刘某的老人,后面是一个叫王某的男子,六十岁老人刘某边走边打电话。



本来他们两个一直这样走,是没有问题的,更不会有任何接触。可是,前面打电话的刘某老人,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转头往回走。

结果碰到了紧跟身后的男子王某,老人刘某摔倒在地了。





刘某受伤了,通过鉴定,确定老人是十级伤残,通俗来说就是骨折了。这个老人认为,若不是后面的人将她撞到了,自己就不会骨折。

所以她要让男子王某赔偿给她。

男子王某感觉很无辜,认为是她回头走向自己,撞到了自己,凭什么让自己赔偿她?



两个人谈不妥,他们就找到了青岛的韩大法官,让韩大法官给他们主持公道,本来老人想要向王某索赔188000元的,这个数字也是为了图一个吉利。

但是,男子王某觉得自己无错,不可能赔偿的。



韩大法官为了搞清楚事情真相,他们查看了当时的监控,确实是因为老人刘某在前方无突发情况下,突然转身往回走,结果撞到了紧跟着她的男子王某。

结果老人刘某被撞倒了。

老人作为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但是,男子王某因为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负次要责任。所以,赔偿还是要赔的。

到底赔偿多少合适呢?



通过法官多次给他们调解,最终王某赔偿了老人刘某70000元。本来一个很不简单的案件,被他们摆平了,他们也认为这个事情办的很好。

有必要让更多人知道,还主动发出来,向更多人普及法律,没想到翻车了。





大家都不理解,所谓的安全距离又是多少呢?

这是人和人相撞,不是人和车相撞。这种情况下,没有法律明文规定要赔偿的。不是说谁受伤了谁就有理?谁没受伤谁就必须要赔偿。

南方都市报更是发出这样的谴责,什么叫行人安全距离?司法不能强人所难,司法正义不是按闹分配,谁受伤谁有理。

司法调解也不是为了调解而调解,法更不能强人所难。



很显然这个判决结果,是网友不能理解的,认为这种判决有失公允,明明是老人刘某转头回走,撞上了王某摔倒的,为何要让王某赔偿?

所以就有了网友的调侃:“老了没社保,就往青岛跑,啥也不用干,一次赚七万。”



浪子回头金不换,老子回头赚七万,青岛不飘我不飘,退休养老去青岛。青岛老太太救活了制灯厂,青岛给老年人一个新的就业机会。



就是因为这件事,所以才有了那么多人调侃,说带着老人到青岛创业。

通过这个案件,足以说明判案必须要尊重法律,以法律为准绳,还要考虑社会公序良俗,以及带来的影响。而不是和稀泥,谁受伤谁就有理,谁闹的欢谁就有理,而让老实人吃亏。

对不对?

这和王浩法官说的,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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