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青岛撞人事件闹的沸沸扬扬,就因为这位法官的一句判词:



未保持安全距离!

这个安全距离本来是两辆车之间的术语,我们经常要求两辆车要“保持安全距离”,从来也没有说要让人保持安全距离,结果被这个法官移植到这儿酿成了很大的争议。

但是随着视频的公布,真相已经大白于天下,这个法官的判决没有任何问题,问题就出在他的判词上。

从视频来看,一个老人在前面正常走着,两人相隔其实很远。



老人突然接了一个电话,他就停下了步伐,这也很正常。



与此同时,这个女子正在东张西望,根本没有注意到前面的老人已经停下来了。从画面右侧的车子作为参照物,可以发现这个女子距离车有一车的距离。



下面发生的事,大家应该清楚了,这时接电话老人边接电话边转身,这个女子迎上去把老人给撞倒了。

这一撞不要紧,导致老人的右股骨颈发生了创伤性的骨折,构成了十级伤残,一共花去了20多万,这个29岁的女子本来要求赔偿18万的,法官根据视频,发现这个59岁的老人确实也转身了,也有过错,所以判赔70000元。

从视频来看,这个判决没有任何问题,而且处理非常人性化,事情发生在2023年,也就是两年前,本来是一个普法的好题材,就因为法官一句“行人保持安全距离”,闹出这么大的笑话。

用网友的话讲,法官们应该一边普法,一边公布视频,这样就没有争议了。



而且有网友建议有的车子之间的术语最好不要乱移植,你要移植也可以,但是不能用错,比如这个案例,明显就不是没有“保持安全距离”的事,而应该是“追尾”和“违规掉头”的事。



法官表述不清,确实也是这件好事变“坏事”的根本原因,这儿“坏事”我要加引号,因为判决没有问题,但是却引起了热议,这个后果很难消除的,毕竟很多人可能看不到这个视频,也看不到我这篇澄清文章!

法官为此道歉了。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审委会的专职委员郭委员表示:对于法院此次普法过程中因法官描述不准确、表述不当,给广大网民造成误导的问题,在此诚恳的道歉。



真是可惜了,造成的影响怎么消除呢?

希望我的文章能让更多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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