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中院发布的一起“行人未保持安全距离相撞案”闹得沸沸扬扬,本来只是一起普法视频,可硬生生地上演了一场网暴,青岛中院无奈下架了相关视频,并且关闭了评论区,选择用沉默应对。

这几天铺天盖地的嘲讽和挖苦朝青岛袭来:

“青岛文旅天塌了”

“葫芦僧判糊涂案”

“调解成功是重点”

“又一起扶不扶”

“发生在青岛不足为奇”



除了自媒体外,也有官媒加入其中,痛批道:面对民意,不能默不作声。

事件发酵期间,这起案件还跟以往一些奇葩案例被高频关联。

说实话,我一开始也想写一写这个话题的,但是,网上清一色的谩骂,我也找不到更好的角度去写,而且,我一直比较好奇的是,这种很明显发出来会被骂的案例,难道他们不知道吗?

直到今天,我的疑惑终于解开了。

原来,网传的案件细节跟实际情况大相径庭。



根据最初的普法视频以及网传信息,我们看到的案件情节是这样的,一名老人在行走时因为接电话突然转身,撞到行人,普法视频中没有提及被告人性别,看到大妈被撞到十级伤残,大家想当然认为被告是男性,大妈自己撞到了别人,结果索赔十多万,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判赔7万,因为“行人未保持安全距离”这个描述,青岛中院以及普法的法官这些天没少挨骂。

删除有争议的视频后,再也没有下文了,只剩下了网友们的谩骂声,一直到5月10日,青岛中院终于回应了,道歉了,法官描述事实不准确,造成了误导,并且他们放出了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没想到,这件事反转了,根本不是大家传的那样。



事情发生在2023年5月19日,原告和被告都是女性,当事双方的年龄分别是59岁和29岁,事发时,59岁的原告在道路上行走,这个过程中又慢慢放慢了脚步接听电话,之后又停下脚步转身站住了,而29岁的被告,当时从后面走来时,东张西望,火急火燎,而且走得很快,确实也没有观察周围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把59岁的原告撞倒在地,从视频画面看,那个冲击力不小,而且被告毕竟是老人,经不起年轻人这么撞,导致告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鉴定为十级伤残。

这样看来,被告其实并不算冤枉,因为她确实存在过错,但是,有一说一,普法案例中提到说“突然转身往回走”,其实,是缓慢转身往回走,这个时候两人之间还是保持着一定距离的,这个描述是引发这次大讨论的导火索,因此造成了以讹传讹的现象。

“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这个描述也是引起争议的另一个点,真实的情况是,被告从后面左右张望、快步前行,没观察前方情况的问题,这是很重要的点却被忽略了!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件事,我觉得就这起案件而言,算是一个很大的反转,当然,对于普法的法官来说,并没有反转,因为他在描述这起案件时,并没有详细了解,表述错误造成以讹传讹,他被骂其实是不冤的。

把最重要的细节漏掉,这是很大的失误,我想,这也是青岛中院这些天关闭评论区不回应的原因,直到最新一期的澄清视频出来后,他们才直面网友的指责。

以前,热点事件的反转大都是源于网友们的各种猜测和臆想,以讹传讹,这一次不一样,因为普法视频是他们自己发出来的,确实造成了很大的误导,其实,事情发生后,及时澄清,及时道歉,放出监控画面,就不会有后面的争议,一开始想着“一删了之”,但是,并不能压制舆论,如果这个道歉和澄清视频不发出来,这个话题还会发酵好一段时间,但澄清后,真相大白,网友也就不会再纠着不放了。

普法本身就是严肃的,实事求是的,这一次青岛中院确实没有做足功课,当然也受到了教训,如果一开始有完整视频,这起事件也不会有这么大争议。

当青岛中院发布澄清通报时,这场持续了多日的舆论风暴终于显露出其荒诞本质,这场由普法视频引发的公共事件,恰似一柄双刃剑,既刺破了司法公开的认知盲区,也剖开了网络时代真相传播的深层病灶。

这起舆论事件告诉我们,在真相与谣言赛跑的时代,沉默从来不是最好的危机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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