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一族,尊佛果翁为始祖。自洪武元年(西元1368 年),佛果翁迁徙至德庆肇基立业,岁月流转,迄今已逾六百载。其间,族裔繁衍生息,如今族人已达数万之众。
佛果何氏族谱,始创于明朝崇祯年间,由第九世琼宇公(何修)精心编纂。此后,在清朝康熙、乾隆、咸丰年间,族中先辈又多次对族谱进行续修,使之不断完善。民国十三年(1924),再次启动族谱重修工作,历时三载,直至民国十六年(1927),新修的《何氏族谱》才印刷出版。
以下是民国《何氏族谱》的凡例内容。今对其进行点校与翻译,因个人学识有限,其间或许存在错漏之处,诚望广大读者不吝赐教、批评指正。
凡例
一、封赠为酬报勋劳、推原德教之盛典,宜恭录以示显扬。其有不录者,因远代遗失故也。
(封赠是酬报功勋劳绩、推本溯源道德教化的盛大典礼,应当恭敬地记录下来以彰显宣扬。其中有些未记录的,是因为年代久远而遗失的缘故。)
一、祖祠:自七世以下,前已议定,每位捐银壹拾伍两,得奉主入祠冬祭,颁胙陆斤。若其人曾出仕者,曾受封赠者,入祠不用捐银,颁胙叁斤。如捐银七两五钱,仍颁胙陆斤。举人、进士虽未出仕,殁后亦得入祠附祭,与出仕者同。
(祖祠(坊间俗称何氏大宗祠,位于德庆州城内乐善坊):自七世以下,之前已议定,每位捐银十五两,就能将祖先牌位奉入祖祠参加冬祭,祭祀后可领取祭肉六斤。如果牌位上这个人曾担任官职,或者曾受过封赠,奉入祖祠无需捐银,祭祀后可领取祭肉三斤。若捐银七两五钱,仍可领取祭肉六斤。举人、进士即便没有出仕,去世后也能进入祖祠附祭,待遇和出仕者相同。)
一、祭祖主祭,原应宗子;若宗子不到,推族中最显荣者代之。分献、陪祭论爵,爵均论齿。爵以读书为主,捐纳者次之;不入优免者,不与执事用。文武生员职监,不拘齿分,各任所长。
(祭祖时的主祭,原本应该由嫡长子担任;如果嫡长子未到,就推举族中最显达荣耀的人代替。分献、陪祭则按照爵位来安排,爵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年龄排序。爵位以读书获取的为主,通过捐纳获得的次之;没有获得优免资格的人,不能参与祭祀执事工作。文武生员、职监等,不受年龄限制,各自发挥自己的长处。)
一、祖遗尝田,在悦城乡迳口、坎底、云坪坑三寨,递年二造,额租谷共壹万零贰百贰拾陆斤。于乾隆五十年,递年新增起各佃租谷壹千叁百七拾斤。在金林乡富禄寨,递年二造,额租谷共九千柒百贰拾肆斤。岁纳粮银系内都一图三甲何居高柱。其年无闰,征银肆两五钱肆分肆厘,连匠价壹分贰厘在内。有闰,征银四两六钱九分四厘,米四斗四升四合三勺。
(祖先留下来的祭田,位于悦城乡迳口、坎底、云坪坑三个寨子,每年两季收成,额定租谷共计一万零二百二十六斤。在乾隆五十年(1785),每年新增各佃户租谷一千三百七十斤。位于金林乡富禄寨的祭田,每年两季收成,额定租谷共计九千七百二十四斤。每年缴纳的粮银属于内都一图三甲何居高户。当年没有闰月时,征收银四两五钱四分四厘,连匠价一分二厘都包含在内。有闰月时,征收银四两六钱九分四厘,米四斗四升四合三勺。)
一、旧谱合挨三房分世次,今则分开三房派世次,更易稽查。
(旧族谱(指乾隆或更早的《何氏族谱》)是将三房的世次合并编排,如今则分开三房各自排列世次,更便于查考。)
一、议:寿胙。自五十七岁,即颁六十寿胙;七十、八十亦然。六十一胙、七十二胙、八十三胙、九十四胙、百岁五胙,俱照旧例。
(关于寿胙的规定:从五十七岁起,就开始发放六十寿胙;七十岁、八十岁也是如此。六十岁一份寿胙、七十岁二份寿胙、八十岁三份寿胙、九十岁四份寿胙、一百岁五份寿胙,都照旧例执行。)
一、议:花红经费。祠内已勒有碑,今悉照碑行事。入泮花红银贰大圆,考一等花红银贰大圆,恩拔副岁优花红银伍大圆,文武举人花红银贰拾两,新旧举人会试经费银拾两,进士花红银叁拾两点,中书主事花红银拾两,点翰林花红银贰拾两,点三及第花红银五拾两,上扁祖祠均送扁金银贰大员。
(关于花红经费:祖祠内已经刻有相关石碑,如今全部按照石碑上的规定执行。考中秀才(入泮)的花红银为两大圆,考一等的花红银为两大圆,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的花红银为五大圆,文武举人花红银为二十两,新老举人参加会试的经费银为十两,进士花红银为三十两,中书主事花红银为十两,点翰林花红银为二十两,点三及第花红银为五十两,给祖祠上匾额的都送匾额金银两大圆。)
一、议:颁胙。状元二十胙,榜眼、探花十六胙,翰林十二胙,进士八胙,举人六胙,恩、拔、副、岁、优四胙,廪生二胙,增生胙半,例贡生、监、职员一胙。所有功名以入优免者,方准颁胙。
(关于颁胙的规定:状元二十份胙,榜眼、探花十六份胙,翰林十二份胙,进士八份胙,举人六份胙,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四份胙,廪生两份胙,增生半份胙,例贡生、监生、职员一份胙。所有获得功名的人,只有具备优免资格的,才准许领取胙肉。)
一、议:理尝酬劳。递年送银壹拾壹圆。
(关于管理祭田的酬劳,每年送银十一圆。)
一、议:每办祭酬劳。理尝胙陆斤。
(关于每次举办祭祀的酬劳,管理祭田的人可得祭肉六斤。)
一、议:看祠饭食。递年交谷陆百斤。
(关于看守祖祠的饭食,每年稻谷六百斤。)
以上均依旧谱刊入,以备查考。
(以上内容均按照旧族谱(指咸丰《何氏族谱》)刊录,以备查考。)
一、议:颁胙。高小毕业生壹胙,中学毕业生贰胙,大学毕业生四胙,其他或与此类毕业同等者,依下列之颁给祭胙等级定之。
(关于颁胙的补充规定:高等小学毕业生一份胙,中学毕业生两份胙,大学毕业生四份胙,其他与这些毕业同等学历的人,依照下面所列的颁给祭胙等级来确定。)
一、议:收金斗、富禄尝租。每造给公费银拾五圆,并给该处秤头谷,其酬劳金在内,不另支给。
(关于收取金斗、富禄祭田租谷的规定:每造给予公费银十五圆,并且给该处秤头谷,酬劳金包含在内,不再另外支取。)
一、议:收迳口尝租。每造给公费银贰拾圆,酬劳与扫仓费在内,不另支给。
(关于收取迳口祭田租谷的规定:每造给予公费银二十圆,酬劳和扫仓费用都包含在内,不再另外支取。)
一、议:递年香油钱壹千贰百文。
(每年的香油钱为一千二百文。)
一、议:庆灯。每席八人,津贴席金壹圆四角,以新月十五夜为限;如未足八人者,不在此例。
(关于庆灯的规定:每桌八人,津贴席金一元四角,以新月十五夜为限;如果不足八人,不在此例。)
一、议:清明、冬至两祭颁胙。主祭五斤,分献三斤;陪祭及其他执事以下,列之功名、等级为差。如不与祭者,不在此例。
此祭胙与上所议颁胙有区别。上云颁胙,指对丁胙而言。
(清明、冬至两次祭祀时颁胙的规定:主祭五斤,分献三斤;陪祭及其他执事人员以下,按照功名等级有所差别。不参加祭祀的人,不在此例。
这里的祭胙和上面所议的颁胙有所区别。上面所说的颁胙,指的是对丁胙而言。)
一、议:高等小学校毕业及与高小之同等学校毕业者,给花红银壹大圆;与祭者,颁祭胙壹斤八两。
(高等小学校毕业及与高小同等学校毕业的人,给予花红银一大圆;参加祭祀的,颁给祭胙一斤八两。)
一、议:中学校毕业及与中学之同等学校毕业者,给花红银贰大圆;与祭者,颁祭胙贰斤。
(中学校毕业及与中学同等学校毕业的人,给予花红银两大圆;参加祭祀的,颁给祭胙二斤。)
一、议:大学校毕业及与大学之同等学校毕业者,给花红银贰拾圆,殁后得入祠附祭。
(大学校毕业及与大学同等学校毕业的人,给予花红银二十圆,去世后能进入祖祠附祭。)
一、议:团员养成所毕业及与养成所之同等学校毕业者,不能领取花红金;与祭者,颁祭胙壹斤。
(团员养成所毕业及与养成所同等学校毕业的人,不能领取花红金;参加祭祀的,颁给祭胙一斤。)
一、议:曾充排长及连长,经政府委任,确有实职者,不能领取花红,与祭领胙与高小毕业同。
(曾经担任排长及连长,经过政府委任,确有实职的人,不能领取花红,参加祭祀领取胙肉和高小毕业生相同。)
一、议:曾任营长,经政府委任,确有实职者,与祭领胙与中学毕业同,花红免给。
(曾经担任营长,经过政府委任,确有实职的人,参加祭祀领取胙肉和中学毕业生相同,花红免予发放。)
一、议:曾任团长以上,经政府委任,确有实职者,殁后得入祠附祭,与出仕者同,花红免给。
(曾经担任团长以上职务,经过政府委任,确有实职的人,去世后能进入祖祠附祭,和出仕者相同,花红免予发放。)
一、议:自五十七岁起,报领寿胙须本人亲到祠一次,以昭核实。与祭者,颁祭胙半斤;七十五岁以上,颁祭胙壹斤。
(从五十七岁起,报领寿胙必须本人亲自到祖祠一次,以确保真实准确。参加祭祀的,颁给祭胙半斤;七十五岁以上的,颁给祭胙一斤。)
一、议:拜飞凤山,以绅耆为限;如无功名而未满五十岁者,到山仅颁花红钱,不得领胙。
(前往飞凤山祭祀,以绅士耆老为限;如果没有功名且未满五十岁的人,到山祭祀仅颁发花红钱,不得领取胙肉。)
一、议:曾充县议会议员及曾充城、镇、乡之自治会议员者,与祭领胙与连长、排长同。
(曾经担任县议会议员以及曾经担任城、镇、乡自治会议员的人,参加祭祀领取胙肉和连长、排长相同。)
一、议:曾充省议会议员及曾充中学以上之同等学校校长及教员者,殁后得入祠附祭,与团长同。
(曾经担任省议会议员以及曾经担任中学以上同等学校校长及教员的人,去世后能进入祖祠附祭,和团长相同。)
一、议:国家制度,名称不一,亦时有变更。凡于谱内所未及载者,得随时变通,量其与何项相等以区别之。
(国家的制度,名称不同,也时常变更。凡是族谱内没有记载的内容,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通,衡量其与哪一项相当,以此来加以区别。)
《何氏族谱》凡例内容丰富,涉及家族事务多个方面。祖祠入祭和颁胙规则细致,七世以下入祠有捐银标准,出仕、受封赠、举人、进士等情况各异,祭祖时主祭、分献、陪祭人员选定依爵位、年龄而定;祖遗尝田分布在悦城乡和金林乡,租谷数量、新增租谷及粮银征收标准明确;管理祭田、举办祭祀、看守祖祠的酬劳,以及收租公费、香油钱、庆灯津贴等都有具体标准;寿胙、不同功名者和毕业学生的祭胙与花红,还有不同职务人员的待遇也有规定,对未参加祭祀等特殊情况也有规则;考虑到国家制度多变,凡例未记载内容可灵活变通,依与既有规定相似程度区别处理。
端溪文史创建于2015年9月,立足于发掘德庆人文历史,放眼泛德庆地区(即德庆曾经管辖过的包括今封开、云浮、郁南、罗定、信宜等地)以及肇庆地区乡土史情。你关注我,我致力于追寻历史本源。欢迎读者转发分享。在这里,您可以阅读许多关于德庆乃至肇庆人文历史的文章,希望能让您更加了解德庆(肇庆)历史,帮助您深入研究德庆(肇庆)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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