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的桂先生称其父亲桂某某于1998年花3000元向村委会承包了300余亩荒沙地,多年后被告知荒沙地变成了天然牧草地,父亲还因继续耕种被判刑。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桂先生不明白的是,其父亲承包的土地到2028年才到期,他们不理解为什么合同没有用了,而合同上的荒沙地为什么又变成了天然牧草地。
涉事土地所属嘎查委工作人员称,他们在五六年前接到通知,得知村里有耕地涉及天然牧草地。但当时他也不清楚天然牧草地与耕地之间的划分标准,有时直到林草部门来调查才知道有土地变成了牧草地。据他了解,近几年,政府部门已经出台了具体的条例,对村里的耕地、牧草地已进行了划分。此前县里确实有工作人员带桂某某到地里指认,并告知其所承包的土地不能继续耕种一事。但桂某某和村里的许多村民都舍不得土地荒着,就继续耕种,结果违法。
若是签订合同时土地性质认定错误而承包给他人,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是否合法?对此,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 表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的,应当认定为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但本罪需要行为人主观为故意才构罪。本案中,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由于双方都对土地性质产生认识错误,因此,当时其不应构罪,但在该承包土地被认定为天然牧草地后,有工作人员前去通知桂某某禁止继续在天然牧草地耕种,桂某某在接到通知的情况下,仍继续耕种且对外承包,触犯了法律,应承担责任。此外,对于承包了土地多年且合同未到期的农户,应当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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