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价50元/条的普通被芯,缝上“罗莱”的斜标、水洗标,贴上“罗莱”的吊牌,在商场、超市停车场,被佩戴“罗莱”公司工作证的“工作人员”卖出了数百上千元的高价。
近日,经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范某、刘某、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至九万元不等;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二千元。同时,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黄某等人共计赔偿该公司20.7万元。
商场地下车库低价“捡漏”品牌家纺
“你知道‘罗莱家纺’吗?”2023年12月初,许先生在江阴市一商场停车场被一辆白车内的两名男子搭讪。许先生随口应答“知道”后,两名男子便下车上前,与许先生攀谈起来。
两名男子自称是南通罗莱家纺公司员工,当天到江阴商场的罗莱专柜送货,多出5条被子,想私下卖掉。一边说,一边亮出了胸前佩戴的“罗莱家纺”工作证件,还把许先生拉上车子后座,展示了一条真空压缩袋包装的蚕丝被。一番砍价后,许先生以2800元的价格,买下对方3条鹅绒被、2条蚕丝被。
第二天,许先生越想越觉得蹊跷,便带着被子去了江阴一家罗莱专卖店。店员查验后当即表示,被子不是正品。“店员说,首先罗莱的被子不会用真空压缩袋包装,而且品牌标签上的字比正品标签大,也没有条形码,最关键的是,罗莱并不销售这几款被子。”店员的话让许先生懊恼不已。许先生原本打算“自认倒霉”,可一个月后,他又遇到了同款“剧本”。
2024年1月初,许先生在江阴市某超市地下车库又被一辆车上的两人搭话。得知会有“套路”的许先生起初没有搭理,对方便开车到附近一对夫妻身旁继续推销被子。
为了不让更多人上当,许先生离开现场后便报了警。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此时警方已接到了多起同类警情。
通过报警人提供的微信付款记录、现场拍摄照片,结合路面监控等信息,侦查人员综合研判后,明确了犯罪嫌疑人为范某、刘某、李某。通过侦查三人微信转账记录,侦查人员发现三人曾不定期向黄某转账,结合监控信息发现,黄某的车内经常放有疑似被子货物在南通崇川区、开发区等地活动。2024年1月23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范某、刘某、李某、黄某抓获归案。
“内部员工赚外快”都是话术
范某家住南通,2023年初,在家无事可做的范某看到有人开车到外面卖假冒品牌的被子,就想学着做。他跟着一个朋友跑了一天,开始学习销售套路。
当地做被芯的工厂和作坊很多,买来的假被子想要卖出正品的价格,自然需要一些“包装”。这些人会事先做好假的“罗莱”公司的工作证,两人搭档,开车到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的停车场,一人在车上,另一人下车兜售,自称是南通罗莱家纺的工作人员到当地专卖店送货,再谎称出库多了,想便宜卖掉。
“出师”后,范某联系了有过假被子销售经验的熟人刘某,二人决定组成搭档销售假被子:由范某出钱进货,自行购买包装袋,二人搭档出去卖被子,扣掉开销获利平分。同时跟提供假被芯货源的黄某协商,以50元/条的价格进购被芯,再缝好“罗莱”的斜标、水洗标等,送货上门。
范某、刘某在售假过程中,会将年近六旬的刘某谎称为临近退休的罗莱公司经理,想在退休前赚点外快。同时,他们的报价远低于市场价。平时数千元的品牌鹅绒,他们报价数百元到1000元,蚕丝被则200—300元/条,如果顾客还价,还能继续降价。
2023年下半年,范某和刘某在外面卖假被芯时,发现同小区的李某也是“同行”,而且李某的假被芯也是从黄某处进购的。大家心照不宣,便互相配合调货补货。
“假员工”将非法所得退赔“真罗莱”
案发后,警方从犯罪嫌疑人范某处扣押被芯15条,从犯罪嫌疑人李某处扣押被芯19条,从犯罪嫌疑人黄某处扣押被芯189条。经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被芯均属假冒该公司“LUOLAI”注册商标的商品。经讯问,黄某对生产假冒“罗莱”被芯、范某等人对销售假冒“罗莱”被芯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2023年至2024年期间,犯罪嫌疑人范某、李某、刘某明知黄某生产系假冒“LUOLAI”注册商标的被芯,仍购买销售至江阴等地。
2024年10月,江阴市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范某、刘某、李某提起公诉;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黄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范某、刘某、李某、黄某将各自非法所得全部退赔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各自预缴罚金。近日,法院做出如上判决。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朱鲸润 通讯员 毛钥
(检察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