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讯(李强)近日,河北大厂法院夏垫法庭充分运用“廊坊经验”,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6份合同的复杂纠纷案件。廊坊某机械公司为表达对霍建峰法官耐心调解、化“两难”为“双赢”工作的诚挚谢意,特意送来一面印有“调解有方纾困局 法理共情护营商”的锦旗。

此案件起源是2007年4月至2008年3月期间,廊坊某实业公司与包头某工模公司、某机电公司签订3份加工定做合同及2份产品购销合同,负责供货。其中产品购销合同规定,纠纷在合同签订地仲裁解决。之后,包头某工模公司和某机电公司合并为包头某重工业公司。2014年2月,该公司与廊坊某实业公司签订产品加工订货合同,约定加工机械产品。同年4月,廊坊某实业公司更名为廊坊某机械公司。

2023年10月,包头某重工业公司在包头青山区法院起诉廊坊某机械公司,廊坊某机械公司提出诉讼时效抗辩。11月,青山区法院判决廊坊某机械公司支付49万余元货款及利息。执行时,廊坊某机械公司部分款项被扣划,但仍欠38万余元,进而被列入执行黑名单。2024 年7月,廊坊某机械公司向大厂法院起诉包头某重工业公司,索要5份合同的102万余元货款,包头某重工业公司以诉讼时效已过提出管辖异议。经法官解释,廊坊某机械公司撤回关于 2 份产品购销合同的起诉。



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仔细查阅卷宗发现,原被告双方均为国有企业,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艰难阶段,且此前已存在多起纠纷。若单纯“机械司法”,将对企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于是,承办法官制定了以调解促进和谐、化解矛盾的工作方针。尽管庭前调解未能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承办法官并未简单判决结案。庭审结束后,办案人员采用 “背靠背” 调解方式,通过电话、微信视频及邮寄材料等手段,对相关证据逐一分析说明,仔细核对各项收结款项。同时,组织两公司负责人进行“面对面”调解,针对双方在事实认知和法律理解上的差异,多次进行解答。经过近一个半月的持续努力,历经7次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愿意相互让步、共克时艰。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解决了企业资金回笼难题,盘活了富余资产,助力企业摆脱困境,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更是大厂法院积极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司法职能护航企业发展的有力体现。

编辑:丁洁(实习)

责编:白俊宝

监制:殷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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